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把雨母山、植物园、珠晖公园的建设纳入低丘缓坡荒滩开发试点范围,申请报批。
低丘缓坡荒滩开发是指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具备连片开发利用条件的低丘缓坡荒滩区,合理确定土地开发利用的用途、规模、布局和时序的土地利用开发活动。这是新形势下拓展用地空间、集约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重要举措,项目区遵循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原则,要求项目占用耕地量不能突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的30%,有效促进城市上山、项目上山。
去年开始,国土资源部在湖南等11个省市开展低丘缓坡荒滩开发试点,规定凡列入试点的省市,低丘缓坡荒滩开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国土资源部单列,不占用试点地区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去年7月,省政府批准我市市本级、衡阳县、衡南县、常宁市和耒阳市五个单位列入试点区后,我市组织相关县(市)委托技术单位编制了试点规划方案,确定了松木经开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华阳城为三个试点项目区。去年11月,华阳城首次使用599亩低丘缓坡指标,已获得省政府批准。同时,华阳城二期550亩和松木经开区830亩项目用地组成试点项目建设区,已通过省国土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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