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县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大力改善交通拥堵状况的指示精神,确保县城道路春运期间安全畅通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春运期间县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通告如下:
一、禁止工程车、广告车每天6:30—19:30进入县城县正路、沿江路、鼎山路、广场路等中心城区道路通行。
二、县正路全路段禁止车辆停放,县城其他没有临时停车泊位的路段禁止一切车辆停放。违规停放的,一律抄牌、拖车;有停车泊位的,机动车应当在停车泊位内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拍位。
三、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在城区道路乱掉头、乱停乱靠。禁止违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通行。
四、遇有前方交通拥堵或车辆较多通行缓慢时,请您自觉排队等候依次通行,严禁乱挤乱插乱掉头,严禁不听从交警现场指挥;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违反上述通告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阻碍交警执勤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祁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一七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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