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站6月15日讯(吴长发 通讯员
许天喜)近日,刑侦大队在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肖乔峰、政委李云龙、主管刑侦工会主席曾令雄指挥调度下,积极研究工作思路,时刻把抓捕工作放在心里、抓住手上,切实做到领导带头到位,一线指挥到位,积极发扬警务协作精神,为追逃工作指明了正确方向,刑侦大队多措并举,五天内相继抓获4名逃犯,其中外省逃犯2人。
6月8日,协助河南驻马店市公安局东高分局在白地市镇抓获涉嫌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红(男,17岁,白地市人)。2017年5月份,刘某红在网上以出售摩托车为名诈骗他人现金4000余元。
龙某
6月9日下午,协助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小榄分局抓获涉嫌网络贩枪犯罪嫌疑人龙某(男,38岁,祁东县人)。2017年5月3日,该局接公安部督办案件线索,发现在广东大埔籍男子余某能等人以小榄镇某仓库为据点,非法制造、储存枪支,在互联网络通过多名代理进行贩卖,并通过韵达快递等邮寄渠道销售到全国各地,龙某通过网络购买配件组装枪支后进行贩卖。
彭某刚
6月10日下午,在洪桥派出所的协助下,在洪桥街道办事处一牌馆内抓获因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彭某刚(男, 40岁,祁东县人)。2016年12月13日,祁东县人民法院对彭某刚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案件移送祁东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经查:彭某刚与李某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祁东县人民法院判决,彭某刚应给付李家明赔偿款共计668271.34元及案件受理费8688元。彭某刚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唐某生
6月12日,在衡阳铁路公安处渌口站派出所的协助下,在株州县渌口镇火车站抓获因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唐某生(男,51岁,衡南县人)。2017年4月26日,犯罪嫌疑人唐某生伙同龙某荣(刑拘在押)到祁东县金桥镇沙冲村李某石家入室盗窃,盗窃财物2000余元。
目前,彭某刚、唐某生已经刑事拘留;刘某红、龙某已移交相关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