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石鼓公安分局聘请傅哲、刘湘骅等四名律师为法律顾问
华声在线11月7日讯 为进一步推进分局公安工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加快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根据市委办《关于全面建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11月6日,石鼓公安分局举行聘任仪式,聘请傅哲、刘湘骅、刘敏、张峰源等四名律师为法律顾问。
聘任仪式上,分局党委成员、副局长陈向阳宣读了《关于聘请傅哲、刘湘骅等四名律师为外聘法律顾问的决定》。分局党委为受聘四名律师颁发聘书。分局全体党委班子成员、中队长以上民警参加聘任仪式。
石鼓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朱建社表示,分局聘请法律顾问,既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及时倾听群众意见,加强公安机关自身建设,改进工作方式,促进公安机关“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的有力举措。
石鼓公安将携手外聘法律顾问团队,助推“法治警务”升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科学决策“智囊团”、规范执法“助推器”、弘扬法治“宣传员”的作用。尤其是在应对重大疑难案件、涉法涉诉、民警维权以及重大突发事件、涉警舆情处置及社会热点事件等棘手问题当中,为公安机关提供高效有力的法律支撑,以专业眼光加强执法监督,指引公安机关在法律框架内依法履职,不断提高公安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公安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华声在线 吴长发 通讯员 廖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