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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强收“摊位费”不给就强拿!横行集市的女“霸王”彻底栽了!
发布时间:2019-05-1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王聪  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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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声在线5月16日讯 “她要收我的摊位费,既没有发票也没有收据,也没帮我们摆过摊子,我们不给她就强行拿我们的货物走,听说她是当地的,我们外地来的做些小生意,也不敢说什么。”今年4月份,衡山县公安局岭坡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时,从外地商贩的口中了解到这个情况。

  民有所呼,我必有应。衡山县公安局岭坡派出所民警在了解情况后迅速介入侦查,并于近日将这名横行乡里的女“霸王”抓获归案,彻底扫除了沙泉集市中的不正之风,有力维护了农村集市的正常秩序。

  经查,2018年8月,违法人蒋某连(女)在沙泉集市上强行向一卖鱼干的谭某收取200元的“摊位费”,在谭某拒交情况下,蒋某连私自拿走谭某的4斤鱼干进行抵扣。2019年1月,蒋某连又以同样的理由向卖鞋的外地摊贩文某收取500元一年的“摊位费”,文某拒交后,蒋某连趁赶集日多次跑到其摊前强行吵闹。无奈之下,文某被迫向蒋某连支付“摊位费”200元。蒋某连在收取200元违法所得后仍觉得钱数少,又从文某的摊位上强行拿走一双棉鞋。

  违法人蒋某连打着以沙泉集贸市场建设征收了她的土地为幌子,多次强行向前来赶集的商贩收取所谓“摊位费”,不给钱就撒泼耍横,强拿货物或以打架相威胁。民警调查后的事实是,沙泉集市早在25年前就已动工建设,征收的土地也已按当时政策进行补偿。蒋某连既不是市场管理人员,又未向摊贩提供任何实质性服务,其收取所谓“摊位费”的理由不过是其强拿硬要的借口。外来商贩不愿招惹这个当地的女“霸王”,只能忍气吞声,交钱后息事宁人。

  经民警询问,蒋某连对强行收取摊贩钱财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蒋某连也因其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受到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衡山警方提醒,希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警方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衡山警方将全面核查,全力打击,绝不姑息!(通讯员 王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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