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6月18日讯
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一个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坚决防止针对交管部门的信访对象非法上访,祁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集中学习,加强源头管理,通过信访宣传月的宣传,通过完善交通事故信访工作制度,提高办案民警业务素质和办案质量,建立长效机制,多措并举推进交通事故信访的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
领导高度重视 建立接访制度
大队领导牢固树立“交通事故信访工作无小事”的意识,充分认识到当前交通事故信访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大队支委多次集中学习信访有关政策,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开展信访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和交通事故信访问题。
为做好全县重点交通事故信访人员的稳控息访工作,大队专门了由大队长雷东升为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副组长的重点信访人员监控领导小组。为落实各项监控措施,分管领导刘国平副大队长多次召开了大队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会议,强调稳控工作必须由各单位一把手负责,保证万无一失。
大队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建立“一把手”公开接访制度。大队长亲自接待处理信访案件,尤其对屡诉不止的上访老户亲自听取案件汇报,亲自出面组织协调,及时拿出处理意见,并加强对案件处理的督促检查。
大队长保证每月至少接访2次,遇特殊情况,随访随接。大队其他领导也结合“值日警官”制度,积极参与接访,保证领导接访制度的正常、有序运转。
同时,大队建立“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制度”,主动到上访群众家中走访,体察群众疾苦,理顺群众情绪,化解警民矛盾,切实解决突出信访问题。5月份以来,大队长雷东升、教导员申瑞红、班子成员胡建军多次与信访对象肖某见面座谈,对其所提出的问题给与耐心解答,并积极落实处理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源头管理 建立预警机制
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一些案件长期滞留在民警手中无法及时处结,这些案件蕴含着很大的不安定因素,为了不给案件的日后信访打下埋伏,防止这些案件转化成新的信访案,大队要求每周事故股要以业务例会作为载体,由办案民警汇报一周来的案件办理情况,通过汇报摸清采集办案中有信访可能的现象和苗头,然后采取由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接待、督办、指导和调整办案民警等措施,最大程度地将可能引起信访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预防案件的升级,实现信访的预警。另外,大队要求实行每日《信访隐患零报告制度》,逐一开展信访苗头排查,准确掌握群众信访动态。
完善考核制度 建立长效机制
为切实做好交通事故信访平控息访工作,大队专门下文,从大队领导、岗位领导到办案民警,层层明确了在控制事故信访案件中的职责和任务,并将信访工作列入精细化考核。并把信访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评先争优、表彰奖励的重要标准。对信访措施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在年底考核中,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同时,大队实行交通事故信访案件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各单位对每起交通事故信访案件都进行责任倒查,因民警在执法办案中业务水平不高、执法办案不严、工作效率低下、服务态度冷淡等因素而引发的信访案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民警相应处罚,相关领导承担连带责任。在办理信访案件过程中违反规定,态度蛮横、激化矛盾,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领导和民警的责任。
树立正确态度 坚持执法为民
很长时间以来,一些民警对群众上访持有一种偏见,认为他们都是些“茬子”,因此在工作中发现有信访迹象的案子即不愿处理也不愿上报,更有甚者采取推诿、敷衍、拖延等方式使矛盾不断激化,把小事搞大,最后转化为上访案。
针对以上情况,大队及时在办案民警中开展了一次“如何看待群众上访”的专题大讨论,通过换位思考,逐渐在民警中形成了一种共识:群众上访不是挑刺找茬,而是我们工作中确实或多或少地存在一定问题,群众的上方是帮助我们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一种良剂。思想上的转变,带动了工作的转变,为我们正确对待信访,提高处理信访质量奠定了基础。
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办案民警在处理事故信访案时,在做好信访人安抚工作的同时,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实施人性化办案理念,坚持特事特办、以人为本的原则,最大程度地保护信访人的权益。同时,民警在处理事故信访案件时,本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原则,客观对待群众来信来访,敢于触摸问题实质,不回避推诿矛盾,不辞辛苦,认真调查核实,不偏不袒,真正做到依法、公平、公正处理。(华声在线 吴长发 通讯员 屈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