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7月13日讯 7月11日,湖南祁东一男子持有D型驾驶证驾驶报废小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和车检合格标志被祁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并依法裁决执行行政拘留。
2019年7月10日20时许,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统一部署,祁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祁东县城大桥路设卡盘查。20时30分许,一辆车牌桂C07768的老款丰田轿车由322国道往县城观音桥方向行驶,执勤民警遂对该车辆进行盘查,发现该车辆驾驶人,持有所驾驶机动车准驾不相符的D型驾驶证,同时该车辆已属90年代车型,而驾驶人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看起来不真实,通过一系列核查,发现该车辆已属报废车,驾驶人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与年检合格标志公安机关并无记录,执勤民警口头传唤驾驶人到祁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区接受调查。经询问,驾驶人肖方某(男,51岁,白鹤街道人)陈述了自己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并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和车检合格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
经查,肖方某于2017年7月购买此车后,因该车长期未年检属于报废车辆,为逃避交警检查,让自己上路驾驶更为放心,伪造了车辆行驶证和车检合格标志,并驾驶车辆到了省内和江西等地,最终被祁东交警火眼金睛识破。祁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肖方某裁决行政拘留十日。此外,驾驶人肖方某驾驶报废机动车和准驾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还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罚款的处罚。
祁东公安交警提醒:驾驶报废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和车检合格标志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将面临行政拘留、罚款、扣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请广大驾驶人遵法守法、安全文明行驶。(华声在线 吴长发 通讯员 屈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