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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时建锋案368万元过路费凸显公路管理弊端
发布时间:2011-01-24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编辑:

  李杰峰表示,如果执法人员能避免人情执法,所有车辆都守法经营,运价才能提升,他们才有“守法”挣钱的可能。

  而今,许多高速公路都改以“计重收费”的方法。“按倍数实现计重收费,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罚款。”在律师周泽看来,这种“变相罚款”不禁止违法车辆上路,就不是在制止违法,而是一种变相的谋利。

  高速公路为何变成“高价”公路

  在高速公路上,一些不准确的衡器成了高额收费的标准,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按倍数收费的标准与科学原理有违……一个个看似不难解决的问题,却一再困扰着用路者。

  如果把这些怪现象和中国公路独特的建设和收费体制结合起来,就不难理解了。

  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公路通车里程仅89万公里,既无一级公路,更无高速公路。上世纪80年代,老百姓耳熟能详的“要想富,先修路”,进一步被阐述为“要快富,修高速”。1984年起,高速公路被称作“经济发展的大动脉”,国内掀起了高速公路建设热潮。

  修建高速公路费用不菲,而当时中国财力有限,修路的钱来自于一种新的思路:“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多数高速公路建设的资金,大量采用社会融资的形式,再依靠收费来还贷,以解决建设资金的筹集难题。

  此后20年,中国高速公路的发展令人瞩目:从零到1万公里用了11年;从1万到两万公里用了3年;从两万到3万公里仅用了一年半;到2008年,总里程达6万公里,居世界第二位。

  骄人的数字背后,还存在着诸多现实状况——

  建高速公路是由国家立项并设计的,经由某省,主要由该省配套出资建路。整条路被分为一个个路段,再由不同的公司通过招投标完成,修好一段,收费一段。因此,一条高速公路上设立的收费站,很可能属于不同的公司。

  高速公路的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不少路段分给多个公司承包建设并运营。公司投资肯定是要回报的,高速公路自然就成了摇钱树。由此带来收费站过多、过密等问题。据规定,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而一些地区,有的收费站相距仅10公里左右。

  当公路成为某公司攫取回报的某种商品时,如何收回本钱?像北京机场高速那样车流量大的路段,收费不难保证,但一些配合国家规划的路段,短期内车流量并不大,就意味着承包公司要亏本。而公司承包某路段,本身是以盈利为目标的。以超重车辆压损路面为由,判定超载违法为据收取的高额通行费,正是一些公司的财源。

  因此,明明可以规定不允许一些车辆上路,但实际状况却是“允许上路,而后加倍收费”。

  这位专家表示,要改变现状,就要回到一个问题上:“公路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有公益和公用的属性,这究竟应当由谁建设,如何使用,如何管理。”

  由于公路经营权归属公司,很多公司为逐利,还完贷款还在收费。据北京市审计局报告显示,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截至2004年12月已累计收费 17亿余元,偿还贷款等款项后还剩余近6亿元,此后,其收费期限延至到2029年。贵阳市的一条公路,建设投资3196万元中,银行贷款约1500万元,但该公路被勒令停收前,收取的通行费已高达6371万元,是贷款的4倍多。

  审计署曾对收费公路的审计调查发现,除了公路收费高增加社会负担的问题外,一些地方过度依赖贷款建设收费公路,部分收费公路经营权转让不规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与此相对,作为世界上高速公路里程最多的国家,美国的收费公路比例却很少。根源在于,1956年,美国通过了《联邦资助公路法案》,确立了高速公路投资管理的框架。根据这一法案,美国州际高速公路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按照9∶1的比例出资,避免了市场化融资的功利性侵扰,使公路的公共产品特性得以保全。

  据美国公路管理局统计,2003年美国高速公路总里程为9万多公里,而其中收费里程仅为7800多公里,约占总里程的8.8%。高速公路资金来源基本上是联邦政府的税收,以及对一些年久失修的高速公路收费以用于维护和保养。美国政府认为,如果公路收费,势必会给行车带来诸多不便,这违背了高速公路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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