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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拆迁新法挡财路 地方官员要代表委员嘴下留情
发布时间:2010-12-21   来源:新京报  作者:  编辑:

昨日,建言审查拆迁条例的北大5学者之一王锡锌以及全国政协委员、沈阳市政府参事冯世良做客新京报与网易合作主办的“两会”圆桌访谈时透露,对于“拆迁新法”征收条例的出台,现在地方政府都存在担心,担心拆迁难度增大,地方财政收入受到影响。去年12月7 日,北大五名法学学者向全国人大建言审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废止或者进行修改。今年1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2月12日征求意见结束。

 

  官员嘱咐委员“嘴下留情”

  “地方财政就靠卖地、建房这点儿东西”

  冯世良说,这次开“两会”,会还没开,舆论、呼声就先出来了,先声夺人,有一半就是提住房、拆迁的问题。政协委员在参加两会之前,就有地方官员打预防针。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两会去了,(政府官员)就嘱咐,你们要考虑参加两会时说话嘴下留情,什么都需要钱,地方财政靠什么,就靠卖地、建房这点儿东西,嘱咐了又嘱咐,你们要考虑切实利益”,冯世良说,有的政府官员还表示,“你怎么想就怎么说,但起码你得对我们负责任。”

  在王锡锌来看,“拆迁新法”出台,并且是有实质制度改革方案的出台是可预期、可期待的,不会等太久。但即便是目前的方案出台,还是会在执行过程中遭到很多阻力。

  有市长致电建言学者诉苦

  “如果新条例出台,市长就没法做了”

  王锡锌也表示,在几次讨论条例修改的过程中有一些官员提出,目前我们拆迁的70%-80%是商业开发拆迁,如果新条例出台,70%-80%的拆迁要暂时停掉,因为现在征收补偿的核心前提强调的是征收,而征收的前提条件是为了公共利益,如果商业开发,开发者要用其他办法和房屋所有者进行平等、自愿基础上的协商谈判来解决问题。

  王锡锌认为,如果新条例实施,很显然,这部分的征收和拆迁会更加困难。在拆迁条例修改讨论过程中他曾接到一些地方政府市长、管理者打来的电话。这些人担心方案出台后,城市怎么发展、经济怎么发展,甚至有市长直言,如果新条例出台,市长这个职位就没法做了。

  建议配套改革解决地方财政

  “不光要改拆迁制度,还需要很多配套改革”

  王锡锌说,土地出让收益基本是归地方的,所以必然会出现这样一种激励。新条例肯定会触动地方土地出让收益。所以,不光要改拆迁制度,把它变为以征收和补偿作为核心的制度长期来看,还需要很多配套改革。

  王锡锌说,过往的许多拆迁,拆迁部门可能会说“我是依法进行(拆迁)的。”但另一方面,房屋所有人也说《宪法》、《物权法》(赋予了)他们权利。所以实际上是推土机和人的对峙,但往往推土机占到了上风。这反映出原有的制度并没有有效地保障《宪法》和《物权法》所承诺的财产权。

  因此在提出修改建议时,学者们考虑到,要改应该怎么改?改后的方案也仅是一个理想性的方案,有妥协性和过渡性,“远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土地使用权应纳入征收

  新京报:关于拆迁条例,有人认为现在更多关注房屋征收的问题,但要征收房屋,首先应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冯世良:这个问题,1998年我做全国政协委员时就提出来了,土地是国有的,土地上面的建筑已经归个人买断了,这样问题就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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