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讯 10月10日,开枪致他人死亡、潜逃达14年之久的网上逃犯刘某辉到衡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这是衡阳县公安局“清网行动”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
1997年起,衡阳县曲兰镇湘西村村民邹某伟与吴某、刘某等人结成团伙,在衡阳县从事敲诈勒索、讨债了难、故意伤害、收取保护费等违法犯罪活动。在争夺势力范围时,邹某伟团伙遭到王某的阻止,邹某伟十分恼怒,扬言报复。1999年7月9日晚,邹某伟伙同刘某、吴某、刘某辉、王某辉等人在珠晖区三角线铁路附近将王某截获,将其挟持到衡阳县一中往栏垅方向一公里处,刘某举起猎枪朝王某双腿连开两枪,致王当即倒地。刘某又换了一杆枪,叫吴某、刘某辉等人将王某两手拉开,又开了两枪,残忍地将王某双手及右腿关节击碎,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为逃避打击,刘某等人将王某尸体扔到蒸湘区廖家湾地段后分头潜逃。
案发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犯罪嫌疑人邹某伟、吴某、刘某相继落入法网。2006年1月24日,犯罪嫌疑人刘某辉因涉嫌故意伤害案被衡阳县公安局网上追逃。
自“清网行动”开展以来,衡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多次到刘某辉家中找其家属做思想工作,反复对其家属宣讲国家法律、法规和从宽处理政策,规劝刘某辉自首。今年10月10日,犯罪嫌疑人刘某辉主动向衡阳县警方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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