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阳经侦历经4个多月的艰苦侦查,破获一起利用POS机进行信用卡套现的特大非法经营案,涉案金额上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捣毁窝点2处,缴获POS机8台,各种银行卡120张,电脑6台,私刻的各种印章56枚,假营业执照8个。
2011年12月10日,衡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该县人民银行报警称:衡阳县蒸阳建材市场“某某门窗店”负责人周某在短短40天时间内,通过其申购的POS机刷卡转入大量资金,再通过网上银行分别于当天或次日全部分散转入外地的多个个人账户,累计转出资金5000余万元。
鉴于案情重大,该局领导高度重视,抽调经验丰富的民警组成专案组迅速展开初查。
历经四个多月的艰难调查取证,专案民警辗转十余省市,查明:自2010年8月起,周某等人在衡阳县西渡镇和石鼓区等地都申报过个体户登记,其中在西渡镇申请工商登记“某某门窗店”,该店通过网通公司湖南分公司成功申请两个POS机,而并无实际经营场所;在石鼓区以他人名义申请“某某家具生活用品馆”和“某某五金经营部”两店,同时通过伪造工商营业执照共申领POS机6台,周某等人通过发放小广告等方式联系客源,为他人刷卡套现收取手续费:散户收1-1.5%,大客户收0.8-1%。2011年8月,周某等人通过网络认识天津刘某等人后,由衡阳的周某提供POS机,天津的刘某等进行刷卡、转账等具体操作。周某等人按刷卡金额提取0.3%的手续费,天津刘某等提取0.8%的手续费,共计为他人套现1.5亿元。
由于该案涉及到天津、江苏、广东、湖南多地,目前还在进一步侦查深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