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油价的走俏,不少犯罪分子也开始打起了油的主意。黄某和李某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偷油高达12923升,非法获利八万余元。近日,珠晖区法院对这两个疯狂的“油耗子”依法作出了判决。
经审理查明,2010年9月,黄某伙同他人窜至衡阳南岳高速公路四标准工地采取盗窃手段,盗得0号柴油3350升,价值人民币20 770元。
2010年11月至12月,李某伙同他人窜至雁峰区白沙洲狮城公司油库、中铁二十五局衡州大道项目部搅拌站、珠晖区衡茶路雁都商砼等地点,参与盗窃柴油4次(未遂一次)盗得0号柴油9573升,价值人民币59352元。
珠晖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分别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被告人黄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判决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
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