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湘潭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蔡亚斌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8月23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此案已在邵阳市北塔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蔡亚斌犯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
收受他人财物219万多元
1997年至2010年期间,蔡亚斌历任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市公安局副局长等职务。
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在这期间,蔡亚斌利用职务之便,在行政执法、基建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196646元。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他还送给湘潭市公安局原局长黄桂生人民币5万元及美元3000元。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尚有财产人民币6249874.09元不能说明来源。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了相关证据,认为被告人蔡亚斌的行为分别构成了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蔡亚斌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但有自首、立功情节,他请求在量刑时考虑从轻减轻处罚。
为非法赌博活动提供保护
法院审理查明,蔡亚斌任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长期间,明知王某开设的娱乐场所非法从事赌博活动,却没有进行查处。王某为感谢蔡亚斌,先后三次送给其20万元人民币。在担任交警支队长期间,他将工程承包给刘某,四次收受刘某贿赂款55万元和门面一间(折合人民币406646元)。
2006年,湘潭市交警支队筹建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场。石某为争取开发建设权,找到时任支队长的蔡亚斌请求关照,蔡亚斌组织召开了会议,确定考场选址在响水乡狮山村,由石某作为投资者进行开发。为感谢蔡亚斌,石某送给蔡亚斌70万元人民币。
个人及家庭财产约1849万元
另外,蔡亚斌个人及家庭现有财产折合人民币18499264.75元,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其中不能说明财产来源的差额部分为5990275.64元(法院对检察院数据做了进一步确认),且无合法来源的依据。
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蔡亚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被告人蔡亚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追缴受贿赃款上缴国库。
[相关链接] 钱、毒品、女色击倒了蔡亚斌
蔡亚斌还与湘潭最大的“黑老大”欧建有染。2011年12月,欧建及其团伙受审,据湘潭市检察院起诉欧建的起诉书显示,欧建及他的团伙成员为编制关系网、寻求保护,逢年过节向符咏梅、蔡亚斌等国家工作人员送钱送物,数额巨大。除送钱外,欧建还通过提供毒品供吸食、找小姐供嫖宿等手段,将蔡亚斌拉下水。
欧建说,是钱、毒品、女色让他和蔡亚斌成了“朋友”。
欧建归案后,他的“保护伞”们也没能逃脱制裁。2011年3月30日,时任湘潭市公安局副局长蔡亚斌、刑侦支队支队长王宁、刑侦支队扫黑大队大队长张新强、治安支队行动大队大队长刘巍等4人被立案调查。
据媒体报道,蔡亚斌是已被证实的湘潭最高级别吸毒警员。湖南警界一名知情人士透露,在省厅开会的时候,一起开会的领导发现蔡亚斌坐不住,精神不振,一看就是毒瘾发作的样子。
湘潭市公安局一名文职警员介绍,在湘潭一颗麻果的市场价约在45-60元之间,瘾大者一天要吸食二三十颗,耗费巨大。
2011年12月23日,湘潭最大的涉黑团伙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庭审透露,该团伙成员欧建给蔡亚斌提供毒品麻果和吸毒工具,先后7次在出租房或酒店客房内供蔡亚斌吸食。此外,2008年以来,该团伙的另一名成员裴校民也经常在多个酒店开房供蔡亚斌等吸食麻果。整理/记者方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