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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成生命迷宫 攀枝花矿难处理涉案人引发追问
发布时间:2012-09-13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编辑:

  攀枝花矿难处理涉案人引发追问

  谁让矿井变成“生命迷宫”

  8月29日,四川省攀枝花市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5人遇难。最新消息说,有关部门已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15人采取强制措施,其中,14人被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同时,中共攀枝花市委启动问责机制,包括攀枝花市西区副区长以及安监、国土等部门的4名政府官员被停职。

  当地公安部门拘留涉案人,以及启动问责机制,都是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这一矿难调查所采取的初步措施。目前,国务院调查组对这起矿难的调查正在逐步深入,相信会有更多内幕大白于天下,也会有更多负有领导、监察责任的政府官员和煤矿事故涉及的当事人受到处理。

  9月1日,国务院调查组成立之时,调查组组长、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表示“给遇难者家属和全社会一个负责的交待。”正在进行的调查,就是履行这一承诺的具体表现。

  近来,在哈尔滨、延安、攀枝花等地,发生了多起引人关注的安全事故,一些人感到疑惑,为什么在延安、攀枝花,国务院第一时间就组成调查组奔赴当地进行调查,而在哈尔滨,发生塌桥事故以后,仅仅由哈尔滨市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当地官员“自己调查自己”,能查清楚吗?此举是不是有点“处事不公”和“厚此薄彼”呢?

  这一疑问,源自对目前实行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不了解。按照规定,30人以上死亡的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负责调查处理,而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重大事故,由省政府负责调查处理,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较大事故和3人以下死亡的一般事故,分别由市级、县级政府负责调查处理,并向上级机关报告。

  所以,哈尔滨市政府进行塌桥事故调查,国务院负责攀枝花矿难、延安特大交通事故调查,均是有规可循,依据就是国务院颁布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此前,在攀枝花矿难调查现场,让国家煤监局局长付建华感到困惑的是,发生事故的肖家湾煤矿没有提供一张与井下实际情况相符的图纸,“严重影响了抢险救援工作的有效开展”。调查组组长杨栋梁向媒体表示:“不知道井下是个什么样的情况,像一个迷宫。”

  其实,“井下像迷宫”的现象,在煤矿生产中并不鲜见。一些生产管理混乱、违规组织生产的中小煤矿,尤其是私营小煤窑,往往为了争抢资源,越界过度开采,导致了乱采滥挖现象。个别生产心切、一心挣钱、无视安全的事故煤矿矿长,即使面临井下瓦斯超标,依然不安排人员从井下撤离,因为一旦升井,意味着停产和经济损失。并且,往往抱着“没事”的侥幸心理,认为即使瓦斯超标,发生事故的几率和可能也不大,冒点险没什么。有人在其他煤矿事故调查中发现,个别井下负责人在瓦斯超标时,甚至想方设法让检测系统“失灵”,以便“继续生产”。同时,为了尽可能争抢资源,他们提供给上级和主管机关的矿井图纸,往往是一张“最简单的图画”,这样,显示着井下作业依然“规范”,掩盖了乱采滥挖的事实。

  因此,发生瓦斯爆炸看似一起偶发事故,背后实则隐藏着导致事故必然发生的种种问题。事故发生后,国务院组成调查组,目的就是要对这些问题进行详尽调查,查清事实,还原真相,分清责任,让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矿难事故发生后,如何避免更多煤矿、矿井重蹈“井下像迷宫”覆辙,除了严肃处理乱采滥挖责任人、威慑见利忘义行为之外,还要在日常监督上下功夫。保证井下生产信息的及时、准确,避免瓦斯超标等生产事故征兆前的麻木不仁,就是对矿工生命的最大尊重。

  矿难频发,考验着社会转型时期的社会心理承受力和政府治理能力。为了避免矿难发生,普遍安装的瓦斯报警器就像茫茫大海中的生命航标,提示着危险关口保护生命的社会底线。在血的教训和警示面前,怎样让“井下像迷宫”的现实悲剧不再继续重演,成为一道沉重的社会命题。(记者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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