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资讯:

浙江省高院纠正十年前误判案 服刑10载再审宣告无罪
发布时间:2013-03-2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记者江南  编辑:

  浙江省高院纠正一起十年前误判案

  服刑10载再审宣告无罪

  本报杭州3月26日电 (记者江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公布,经过再审程序,撤销一起10年前发生的强奸案的原审判决,原审分别被判死缓、有期徒刑15年,服刑已近10年的张辉、张高平宣告无罪。

  据悉,2003年5月19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接报,当日上午10时许在西湖区留下镇一水沟内发现一具女尸。公安机关侦查认定是安徽省歙县张辉、张高平所为。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同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院二审分别改判张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

  根据张辉父亲张高发的申诉,2012年2月27日,浙江省高院立案复查,另行组成合议庭调阅案卷、查看审讯录像,调查核实证据。复查合议庭前往该案被害人安徽老家进行调查,前往新疆提审张辉、张高平,2013年1月将二人换押回杭州,以便进一步提审核查。浙江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确有错误,决定再审。

  今年3月20日,浙江省高院在浙江省乔司监狱对张辉、张高平一案依法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因涉及他人隐私)。3月26日,浙江省高院公开宣判,认为有新的证据证明,本案不能排除系他人作案的可能,原一、二审判决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据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分享到微信

雁城新闻

名企风采

湖南新闻

综合新闻

华声在线永州频道 华声在线张家界频道 华声在线益阳频道 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华声在线岳阳频道 华声在线株洲频道 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华声在线邵阳频道 华声在线湘潭频道 华声在线常德频道 华声杂志 科教新报 三湘都市报 长沙网 华声论坛 湖南在线 华声在线 湖南日报 华声在线湘西频道 华声在线怀化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