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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涉嫌强奸案件移送未成年人检察处 将不公开审理
发布时间:2013-03-28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记者 王晟  编辑:

  记者昨天获悉,李天一案被移送至海淀检察院,将由海淀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审查起诉。按照刚刚实施的新刑诉法相关解释,李天一案将不会公开审理。

  经海淀检察院证实,李天一案已被移送至该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同时,他也被认定是未成年被告人,该案将不公开审理。

  按照新刑诉法一并实施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开庭审理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按照新刑诉法司法解释第469条规定,“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得向外界披露该未成年人住所、照片等资料。查阅、摘抄、复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案卷材料,不得公开和传播。”

  (记者 王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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