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讯 “衡阳的消防工作措施实、力度大、成效显著!”昨日,省政府督察组领导对我市消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副市长邹文辉参加汇报会。
2010年,全市共查处消防违法举报、投诉21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936份,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13份,办理行政处罚889起,罚款543万余元,责令“三停”308家,采取查封强制措施329起,拘留41人。全市已7年未发生重特大以上火灾事故,去年未发生一起亡人火灾。
全市各县(市)区均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保障标准全部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市本级消防业务费预算总额新增300万元,各县(市)区均已突破 120万元。全市消防业务经费投入达到6690余万元,同比增长43%,预算外金额达到700多万元,经费总量达到7390万元。
此前,督察组一行到南岳区、南华大学附一医院进行了实地消防检查和指导。
(见习记者 李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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