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5日凌晨1时许,欧某、谢某、胡某三人窜入蒸湘区雨母山乡一村民家实施盗窃。在盗窃过程中,被发觉并大声叫喊“抓贼”,三人慌乱逃走。但在逃跑过程中,欧某遗落自己的手机,警方通过现场勘查,很快确认该手机系小偷遗落,并通过手机上的信息抓获了欧某。
被抓获后的欧某,不但供认了自己伙同谢某、胡某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而且还供述了2010年9月1日凌晨2时许,其伙同谢某、胡某、罗某等六人一起在雨母山乡另一村民陆某家中实施的盗窃案。
根据欧某的交代,实施犯罪的胡某、罗某、谢某已相继落网。目前,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对欧某、谢某、胡某、罗某分别以抢劫、盗窃等罪名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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