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凌晨3时许,一的士司机在107国道耒阳花石段附近遭遇持枪抢劫,除身上现金和手机被抢外,犯罪嫌疑人还将的士抢走,驾车向郴州方向逃窜。
耒阳市公安局打击多发性犯罪专案组接警后,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并沿途进行走访调查,凌晨5时许,在107国道马田段发现被抢的士已撞坏在路边。根据的士损毁情况,办案民警分析犯罪嫌疑人很可能受伤,专案组迅速对沿途诊所、医院进行走访排查。8时许,在郴州市人民医院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春抓获。
经审讯,周某春对抢劫一事供认不讳。经查,犯罪嫌疑人周某春(男,45岁,湘乡市人)系两劳释放人员,为实施抢劫准备了自制火枪、蒙面头套、胶带等作案工具,12月3日流窜至耒阳伺机作案。4日凌晨3时许,周某春以“打的”为名乘坐湘D8X4××的士往郴州方向行驶,行至107国道花石路段时持枪对的士司机实施抢劫,抢得100多元现金和1台手机后抢走的士往郴州方向逃逸。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春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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