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根据道路监控录像发现一辆牌号湘D78110的蓝色小汽车有重大嫌疑。常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室技术人员会同办案民警在案发现场经过细致勘查,提取到一块蓝色塑料碎片,通过仔细甄别认为是一辆小车上的前大灯下碎片。
办案民警根据这一线索结合监控信息,经过三天的艰难排查在城区一偏僻角落查获到一辆左大灯破损的蓝色奇瑞小车,并查获居住在常宁市城区的车主邓某,但该车主已经将牌照取下隐藏且拒不交代犯罪事实。技术员对暂扣的车辆进行鉴定。利用“整体分离”技术,经过比对现场提取的塑料碎片与肇事车辆的左大灯下破损部位,外观、材质、表面色泽、厚薄、连续的形态,以及分离缘的形态和结构所构成的整体对应关系,构成同一整体。
在有力的证据面前,肇事司机邓某(女)交待,2月9日上午8时许,她驾驶牌号为“湘D78110”的蓝色奇瑞小汽车由常宁城区出发去祁东县探望儿子。从祁东返回行至常宁新河大桥路段超车时,将在桥边行走的祁东县一老年妇女唐某撞倒后加速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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