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剪刀抢劫,并用烟头多次烫伤被害人……如此残忍的行为,你绝不会想到这是一个在校高中生所为。近日,石鼓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抢劫罪对邓某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2011年7月,石鼓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审查一起抢劫案中发现一名主要的犯罪嫌疑人邓某未到案,并决定对其实施追捕。2012年2月15日,犯罪嫌疑人邓某被侦查机关追捕到案,并于近日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1年6月7日晚,市某中学女生黄某与另一女同学杨某上网聊天发生矛盾,同月10日下午5时许,双方纠集人员在该中学门口谈判调解此事,邓某等四人(杨某的朋友)与黄某的男朋友李某发生冲突,四人殴打李某并抢走李某随身携带的30元钱和诺基亚手机5230一部,价值共计2450元。抢劫过程中,邓某等人还使用剪刀威胁,用烟头烫伤被害人。
犯罪嫌疑人邓某虽是在校学生,未满18周岁,但其却不是第一次犯案,2011年9月,其因犯非法拘禁罪被雁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经过调查,在犯罪嫌疑人邓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对邓某的教育缺乏耐心和正确的方法,是邓某一再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据统计,2011年度,石鼓检察院批捕、起诉的8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中,很大一部分都有家庭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期的价值观和行为引导非常重要。(衡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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