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衡山县人民检察院对特大贩毒案“上线”佘某等5人分别以贩卖毒品和洗钱罪批准逮捕。截至目前,衡山县这起特大贩毒案有15人落入法网,累计缴获冰毒9.65公斤、麻古495克、枪支3支和子弹30余发,涉案毒资达600余万元。
2011年3月份,为牟取暴利,四川籍男子李某与女友奔赴衡山县与南岳区等地贩卖冰毒和麻古。在此期间,李某负责进“货”和送“货”,李某女友负责资金管理与分“货”(将毒品分成小包贩卖)。
为扩大毒品交易,李某甚至将自己的亲友拉入团伙,在不到1年的时间内,李某贩毒团伙收取、存入吸毒人员的购毒资金,共计200余万元。
衡山县公安局在掌握贩卖毒品线索后,果断出击,一举摧毁滋生在衡山县境内的以李某为首的贩毒团伙,抓捕团伙成员10名,之后县公安局民警又顺藤摸瓜、引蛇出洞在深圳等地将李某的“上线”佘某等5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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