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38岁,衡南县人。2012年9月26日,李东因在朋友吵架时不但不劝解,反而在一旁看热闹,起哄挑拨唆使打架,致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至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2年1月28日下午,刘平、廖英夫妇驾小车搭载儿子刘意、妹夫贺元途径衡南县冠市镇冠市街时,因路窄堵车,刘平将车停在路边。恰逢贺徕骑着一台摩托车跟随在刘车后,因刘车停住挡了道路,贺徕与刘意发生争吵并相互拉扯。刘平夫妇见状,立即下车劝架,并请在一旁看热闹的以往有过来往的朋友李东出面劝解,李东因与贺徕关系更好,就断然拒绝刘平夫妇的请求,继续留在现场看热闹。
不久,贺徕打电话喊来其哥哥贺同及当地的打流人员方文等人前来助威,刘平这方只好请其他朋友出面说好话,平息了纠纷。在吵架双方将要离开时,刘平的妹夫贺元因酒醉在车里胡言乱语,再次引发纠纷,贺徕等人将刘平的车拦下。刘意只好从车上下来和贺徕兄弟说情,此时,方文扔了一个点燃的花炮到刘意脚边,花炮炸响,刘意惊吓之下质问方文“嘛意思”。因方文亦是李东的好朋友,一直在现场看热闹的李东见刘意质问方文,认为刘意很嚣张,加之李东吸毒后不久,情绪激动,遂对贺同等人发话:“打死这个死杂种”,随即李东伙同贺同等人冲上去对刘意、贺元等人进行殴打。最终致使贺元受重伤,廖英受轻微伤。(文中均为化名)(龙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