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站6月6日讯(吴长发 通讯员 方凌)根据《中共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衡阳管理处纪律检查委员会转发中共湖南省纪委办公厅印发〈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十不准”〉的通知》(湘高衡纪[2017]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觉悟,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日常行为,积极构建和谐站区,共同为办人民满意交通做贡献,松木收费站积极组织党员、廉政监督员、风险防控员及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明确了解“十不准”的具体内容和主要精神。
本次学习由站长张剑主持,会上站长张剑宣读了“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十不准’”具体内容,并明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严格遵照执行“十不准”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将征费工作与作风建设相结合,以“十不准”为准绳,认真履职尽责,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廉洁自律,时刻保持高速人良好的形象。
根据湖南省纪委“十不准”要求,站长张剑在会上提出松木收费站“十不准”。一不准对过往司乘人员索、拿、卡、要;二不准拦搭便车和协助他人拦搭便车;三不准擅自关闭、减少开通道口数量造成排队堵车现象;四不准服务态度冷、硬、横、暴,发生有效投诉和服务暴光事件;五不准擅自减免通行费、私放人情车; 六不准协助司乘人员少缴、逃缴通行费;七不准上班前饮酒;八不准带与工作无关的物件上岗;九不准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假公济私。
通过学习,松木站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十不准”规定开展工作,洁身自好,塑造良好的行业风气,共建健康向上、昂扬朝气、思想坚定的收费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