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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8-12-0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一帆  编辑:张超

关于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中共衡东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李一帆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明确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基层党组织一块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直接影响着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如何在新形势下,抓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破解制约农村党建工作发展的瓶颈,是摆在组织部门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进行了调研和探讨,并做出了一些有益思考。

  一、基本情况

  衡东县辖15镇2乡、233个行政村、23个社区。有农村基层党组织 691个,其中,有村级党支部61个,村(社区)党委(党总支)下辖支部435个,党总支192个,党委3个。有农村党员17680人,其中,55岁以上党员9475人,40岁以下党员3903人,高中及以上学历党员6394人,初中及以下学历党员11286人。

  近年来,我县接力探索、接续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使之成为了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推手。

  一是党建引领中心,中心带动党建,两者有机融合。突出党建的引领地位,坚持中心工作与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构建了以党建为主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党建+”模式,把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深度融合。“党建+扶贫”“党建+信访”“党建+作风建设”等取得阶段性进展。20个省级贫困村实现摘帽,1.1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信访“三无乡镇”逐步构建。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二是党建助力发展,发展反哺党建,两者相互促进。近三年,全县投入党建经费近9000万元,逐步完成了70个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20个社区“两化两体系”建设,逐年提高了村(社区)转移支付、干部待遇、离任主干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全面推行了村干部养老保险、村干部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解决了村(社区)干部后顾之忧、激发了干事创业热情。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把一批“双带”能力强的人才,推上党组织书记岗位,让他们充分发挥带动作用,加快推动新农村建设进程。探索推广了“支部+协会”“ 支部+农户”“支部+合作社”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葡萄种植、琵琶种植、生猪养殖等一批农村种养殖项目生根发芽,涌现了一批“党员致富带头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明显提高,党员群众实现增收。通过以加强基层党建为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用发展成效来检验基层党建工作成果的方式,初步实现了“党建促发展,发展强党建”的目标。

  三是党建激发创新,创新驱动党建,两者同步提升。针对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不断推进方式创新、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同时,以创新成果为抓手,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建立了“季查季比季通报”制度、暗访制度和问题回访制度,强化了党建工作日常督查考核。出台了《关于对拟提拔任职的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党的知识考试的暂行办法》,将考试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制定了《关于落实乡镇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和联点党员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和《衡东县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明确多个层面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职责,规定了6大类38小类的问责情形和6种问责方式,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二、问题及原因分析

  第一,“虚功难做”思想依然存在。在党组织书记层面:少数党组织书记面对紧迫的工作压力和繁重的工作任务,觉得抓党建工作有些矫枉过正,存在一些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不愿具体谋划部署党建工作,工作来了只是批办或交办,仅当一个“二传手”。在党员干部层面:一些镇村干部“固执”地认为抓党建工作是乡镇组织委员和村(社区)党建专干的事情,对自身抓党建工作的认识不清,或“刻意”撇清自身抓党建工作责任,不愿扯上抓党建工作的“麻烦”。在普通党员层面:一方面繁多的学习、会议和考核,让有的党员产生了“不堪其扰”的错觉;另一方面,农村党员年龄普遍偏高,60岁以上占农村党员总数40%,文化素质和思想觉悟偏低,认为党建是“虚功”,相较于搞党建,搞生产的积极性更高。

  第二,“被动应付”局面未全扭转。调研发现,部分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主动性、创新性和及时性不够,被动应付抓党建的情况还存在,具体表现为“三重”:一是依赖思想较重。形成了“坐、等、靠、要”的思维,对抓党建工作总是上面推一推,下面动一动,对安排部署的工作始终停留在等模板、要模板、用模板的阶段,开展工作的主观能动性较差。二是惰性思想较重。一方面,对抓党建工作缺乏深入思考,抓党建工作缺乏有效的办法,陷入了“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尴尬境地;另一方面,没有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党建工作,不管能不能用、用不用得好,都是照抄照搬,缺乏创新。三是形式思想较重。存在落实党建工作重形式轻实效的情况,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执行走过场,村民议事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签字多、开会少,补资料、做资料应付检查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第三,“落实落地”举措执行缺位。个别乡镇没有抓好有关党建工作制度的落实,表现为“两个不到位”:一方面是制度完善不到位。部分乡镇既没有认真了解和研究问责办法,更没有参照县里的问责办法,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细化的、切实可行的考核问责细则,导致党建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党建工作责任不清。另一方面是制度执行不到位。在党建工作追责问责上,仍然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讲人情、讲面子,当“老好人”,较真碰硬的态度还不够坚决。在党建考核结果运用上,仍然比较虚化、弱化,结果运用成效不够明显,干部任用首看党建的要求贯彻的不够彻底。

  第四,“难点薄弱”问题尚未根治。调查反映,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特别是对流动党员管理缺乏有效手段;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素质还与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有差距,年龄老化、思想僵化等问题较为突出;部分村自身“造血”功能不强,集体经济收入不稳定、难保障,抵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村级活动服务场所管理不规范,存在“脏、乱、差、闲”的现象等四个方面的问题,是一直以来未得到妥善解决并需亟待解决的问题。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因素,更有主观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政治站位不高,缺少“大格局”。一方面,由于没有解决好工学矛盾,平时疏于学习,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没有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还没有把“抓党建是最大的政绩”“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等先进观念深深根植于思想中,依然认为抓党建是潜绩看不见,抓经济是显绩看得见,因此私心作祟、任意取舍;另一方面,受制于眼界的狭隘,不能调整视角,站在全党全中央的角度去看待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战略部署,去感同身受这一重大决策,总认为“党的建设”“执政地位”等宏大命题应该是上级考虑的问题,眼中只有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

  第二,自身能力受限,缺少“高见地”。一是定位不准,“大包大揽”抓党建。一些组织委员和村(社区)党建专干没有找准自身工作定位,没有认识到抓党建是全体党员干部的事情,把所有党建工作任务都独自包揽,既不争取党组织书记重视,把党建工作任务分解到人,又不把党建任务下压,落实到普通党员,完全是“单打独斗”,每天累得叫苦连天,工作成效也不尽人意。二是思维僵化,“人云亦云”抓党建。对党建工作要求和任务没有进行仔细研读,别人说做就做,别人说不做就不做,自以为把党建工作任务都落实了,其实还有部分缺项漏项。三是模式固化,“墨守成规”抓党建。对抓党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创新举措不闻不问,始终保持着“以不变应万变”的心态,推进工作用“蛮力”,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要求。

  第三,综合环境不优,缺少“源动力”。一是外部条件艰苦。乡镇工作生活环境相对比较艰苦,乡镇干部“走读”的现象还存在,再加之一些村干部在县城购置了房子,也是时不时回城居住,导致缺少了安心抓党建的氛围。二是经济待遇偏低。实行乡镇组织委员和村(社区)党建专干专职专岗抓党建后,党建工作责任、压力和任务都比较大,但与参与中心工作的同志相比,一些绩效考核待遇无法保障,待遇相对较低,心理上有落差。三是成长空间有限。近三年,乡镇组织委员被提拔重用的只有9人,组织委员流动较为缓慢,同时,年富力强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也缺乏有效的晋升渠道,直接影响了干事热情。

  第四,人情关系影响,缺少“真魄力”。与省里、市里党建交叉检查不同,县里党建交叉检查都是由组织委员参与,互相都是“老熟人”,上报检查情况大都是报喜不报忧。乡镇党建工作考核大都考虑到与村干部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关系、考虑到其他工作的开展,抱着没必要得罪人的心态,最后都不了了之。除了人情关系干扰外,领导干部打招呼干扰考核问责的情况也还客观存在。这些都导致党建工作责任无法压实,考核问责的威慑力和震慑力大幅削弱。

  三、启示与思考

  第一,做到思想政治教育与宣传舆论引导并重。坚决贯彻落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要求,突出政治引导、政治教育。同时,深化宣传引导,把党建工作成果有效转化为政治认同。一是要在学习内容上,突出政治导向,增强针对性。要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十九大”精神进行学习,举办全县“十九大”精神暨基层党建业务知识抢答赛,推动党员干部主动学、努力学,让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干部头脑,指导实践。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总揽,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原汁原味学习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深刻领会其科学体系和丰富内涵,牢牢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要以党章为总纲,开展“书记讲党章、党员学党章”活动和践行党章专项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守、自觉尊崇、坚决维护党章。同时,要对党组织书记、党员干部等不同层级的干部,对在家党员、流动党员等不同类别的党员,分层分类明确细化学习内容,提升学习的针对性。二是要在教育培训上,突出政治主体,实现全覆盖。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重点在县处级干部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县委党校为主阵地,办好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和组工干部培训班等主体班次,切实抓住党内教育的“关键少数”。同时,充分发挥党建“三员”队伍和“乡村流动党校”作用,促使学习培训进田间地头,确保教育的全覆盖。三是要在宣传引导上,突出政治认同,提升归属感。要利用好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短信、微信等手段,既宣传基层党建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又积极推广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用身边的人影响身边的人,不断提高党员群众的信任感和归属感。

  第二,做到规定动作求精与自选动作求新并行。要按照中央、省市的安排部署,扎实完成各项工作,做到规定动作一个不少。同时,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大胆探索自选动作,继续探索在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强化党建考核、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等方面的办法举措。一是要以“支部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完善党组织的政治功能。要以“支部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 完善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实现支部设置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二是要以“产业项目建设年”为载体,打造最具执行力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要响应全市油茶产业推进会号召,围绕“产业项目建设年”开展“五县五化在行动,我为党旗添光彩”主题实践活动,加快推进油茶产业项目,把油茶产业作为产业扶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带领党员群众致富的主抓手,引导党员在产业项目建设上建功立业、展示先锋形象,并评选表彰一批最具执行力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三是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村级班子运行情况专项排查工作,把坚决抵制黑恶势力和支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作为衡量党员合不合格、优不优秀的重要标准,纳入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引导党员与不法行为作斗争,全面推行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议事会为议事主体、村民委员会为执行主体、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主体的“四位一体”村级治理机制。四是要以问题为导向,探索推动的新方法。要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创新方式抓党建。探索建立健全月计划上报制度、月例会制度和半年讲评制度,推动党建工作检查常态长效。探索日常考核评价机制,扩大检查内容,将党建队伍建设、党建活动经费保障、党建工作问责制定落实等具体政策制度要求纳入检查内容,强化党建日常督查考核结果在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绩效考核中的运用,提高平时检查打分和日常工作打分权重。开展党建工作“三年回头看”和组织生活专项检查,对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党建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列入重点巡察范围。

  第三,做到追责问责机制与关怀激励措施并举。在推动党建工作上,做到既传导压力,又激发活力;既压实责任,又提高干劲。一是要完善结果运用机制。要严格落实省委关于“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要加大抓基层党建工作权重。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要求,强化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情况考核,完善乡镇包村(社区)干部抓党建责任制,贯彻干部任用首看党建的要求,把考核的重心放到考核党建执行力上来,将包村党员干部落实党建责任情况纳入干部考察的必考内容,对党建工作不重视,不得力的,不提拔重用,扎实推动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到村(社区)。二是要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深化党建工作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衡东县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的规定,加大提醒、函询、诫勉力度,对那些因为党建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产生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严厉查处、严肃问责,绝不讲情面、讲人情、讲关系。三是要完善关怀激励机制。持续正向激励关爱干部, 坚持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针对基层条件艰苦、任务繁重以及报酬待遇水平较低等问题,按照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金下投、资源下放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保障力度,深化乡镇“六小设施”建设,特别是推进乡镇“小套房”建设,明确组织委员专职专岗抓党建享受乡镇片长待遇,村社区干部兼任党建专干的,报酬不能低于支部书记报酬的80%。探索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严格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真正为那些在党建工作上敢于担当、勇于开拓的干部撑腰鼓劲,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充分释放出闯的魄力、拼的劲头。探索建立党建工作考核结果运用的奖励激励措施,使任用干部看党建有具体的标准,真正把抓基层党建情况作为评价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委书记政治上强不强、实绩好不好、作风正不正、工作称职不称职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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