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使用新型环保香的通告
为了更好保护生态环境,树立文明燃香新风尚,推动南岳旅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南岳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使用新型环保香,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范质量标准,严格准入监管。新型环保香必须符合南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包装要求,新型环保香质量标准和包装要求由南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发布。投入市场的新型环保香上市前必须在南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并附有符合要求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环保香手提袋应符合环保要求,严禁使用塑料等其他非环保手提袋。环保香批发零售必须明码标价并将价格报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和南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环保香经营户应建立经营台账,并接受南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监管。
二、限期消化库存老版燃香,全面推行新型环保香。现有老版燃香的消化过渡期为2023年5月15日至6月15日,请广大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积极配合,在过渡期内将库存老版燃香消化完毕。从2023年6月15日起,全面使用新型环保香,库存老版燃香不得上市流通。
三、坚持从严查处,强化常态管理。从2023年6月15日起,对生产、加工(组装)、销售不符合南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标准燃香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在南岳大庙入口、游客服务中心、中心景区入口和各宗教活动场所等对游(香)客携带的燃香进行检查劝导,禁止非新环保香进山入庙。对扰乱旅游秩序和文明燃香秩序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岳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日
一审:艾筠 二审:徐德荣 三审:李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