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5月11日讯 “彭法官,我愿意在4月30日前先缴纳81458.69元,余款30万元在5月7日前全部缴纳完毕。”5月7日,被执行人向某某主动来到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缴纳了其职务犯罪罚金和违法所得共计381458.69元。
2024年3月份以来,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雷霆出击”,综合运用多种执行手段,全面掌握“黑财”底数和涉职务犯罪案款情况,做到“不漏人、不漏财、不漏项”,加大涉案财产的追缴、没收力度及财产刑的适用,推动湖南高院有关“雷霆利剑”专项执行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一批共执行刑事部门移送涉黑涉恶、职务犯罪案件21件,执行立案21件,移送司法拍卖进行处置的案件12件,执行完毕9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504155.14元。
一审:吴雅敏,二审:彭国军,三审:徐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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