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留言】
双矿新苑棚改房2013年7月份发现5#楼及2#楼出现倒板质量问题,到现在仍未解决,2014年3月双溪煤矿通知各业主验收房子,我们是平民老百姓,对房子的质量问题不懂,要业主验收房子、要求业主在双溪煤矿准备好的答卷上签字,双溪煤矿的用意何在?双溪煤矿预先做好了质量合格答卷,要求业主在上面签字,有些办事人员电话通知业主来签字,业主问签什么字时,办事人员告诉业主是因为政府补贴的9500元签字后才可以补贴到位,也有办事人员回答业主要房子就签字,不要房子就不签,甚至在电话里对业主骂脏话,态度极其恶劣。很多业主在不明原因的情况下签了字,有一部分业主不签字,办事人员帮代签了。但实际上住房存在很多质量问题:一、住房天花板有严重裂缝、有渗水现象,双溪煤矿廉租房同样有严重渗水现象;二、住房地面混合土不达标,很蓬松,用小木棍即可挑动;三、天花板用肉眼即可看见钢筋;四、厕所有渗水现象;五、外墙砖有凹凸现象;六、铝合金窗松动不达标,双溪煤矿领导口头承诺我们阳台按半面积计算,现在安装了不合格的铝合金窗将阳台封闭,如果按全面积计算,我们要求双溪煤矿拆掉不合格的铝合金窗。七、绿化带边缘不整齐;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洪江市已责成双溪煤矿和建设方针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协调质监、监理及工程方对质量及时进行跟踪和检测确保房屋质量安全。
【网民留言】
徐书记,我是你的老乡,在麻阳工作五年了。麻阳的老百姓痛感本地与沿海的差距,痛恨县教育局养近百名闲人,向我诉说他们的悲愤。通过与家乡东海县教育局对比,我发现东海县一万多名教师,县局才六七十名,而麻阳县教师3000多名,县局却有一百多名,人员大大富余。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麻阳县教育局对此问题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方案,并进行了整改。一是跟班学习人员一律回原单位。二是借调人员没有文件依据,没有核定编制的,也一律退回原单位。三是实实在在工作需要、相关会议研究批准、同意调剂的人员,积极与编制部门衔接,建议重新核编办理调动关系。四是无特殊情况的其余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五是整改到位时间为即日起到2014年12月底。
【网民留言】
尊敬的徐书记:您好!知识改变命运。我是一名北漂者对此深深不疑,为了给更多的孩子一个平等的学习机会,鼓足了勇气给你写信,徐书记打扰您了,对不起。我反映的问题是衡阳市祁东县中、小学普遍存在一种班主任在班上开小班的现象,即班主任将本班部分学生(少则几个多则十几个还有上20多个)带在家里另外收取费用费用2000到6000不等、管学生吃、住和辅导功课,把学校办成了私孰学校。祁东县城关一中,初二的一个班主任带了20个学生,每名学生收费6000元,。如此“班中班”的现象危害多多。请徐书记派人深入调查,进行纠治,还孩子一个平等的学习机会,把老师从办班中解脱出来,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教学上来。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祁东县教育局在暗访中发现该校有极少数班主任老师利用自己的住房或租房对本班部分学生违规进行家教家养的现象。原因是该校在校学生4000多人,学校只能容纳1700名学生住宿,大部分学生只能读通学。部分和教师有亲戚朋友关系的学生家长就把学生寄住在老师家,他们认为这样做既放心又省钱。还有一些与教师没有亲戚关系的家长,为了让教师对孩子多一些照顾,也把孩子送到班主任家寄住。在暗访时,查获了洪桥镇一中(城关一中)368班班主任家托管 15名学生,包吃包住包辅导一学期每生交3000元至5000元不等(家长把学生送到班主任家寄住,都是自愿的,没有强制行为)。
县教育局纪委对洪桥镇一中368班班主任进行立案调查,将按程序依纪依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责令该班主任将15名托管学生清退到学校自愿寄宿,所收的钱按实退给学生,并负责安置好学生和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县教育局纪委对洪桥镇一中下达教师有偿家教家养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责成该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两周内整改到位。县教育局纪委打算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学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如果因为整改不力,造成极坏影响和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校长就地免职、教师调离县城。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小民祁东县双桥镇东升村人。想反映下祁东县民政部的问题。我是我父母捡来的,家里只有我一个孩子,父母靠种菜种地为生,父母身体不好,父亲因为双腿骨股头坏死做过两次手术,花了8万多。家庭条件不好。在我未满18周岁以前,父母想给我办个独生子女证,但村里和镇上的民政部门都不同意,说我父母没有生过孩子,哪里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这说到了我父母的伤心处,后来也没有找过民政部分。国家有政策,独生子女父母在满60岁后也每个月有好像50元的补贴,我的父母也没有。既然国家不承认我是父母的子女,为什么不给我父母做五包户呢?请书记给我个解释,要怎么办呢? 另外,民政局在办结婚证和准生证时,也乱收费没人管。办结婚证时强制必须在民政局照相,收费是外面照相的5倍。在外面照的相它一律不要。在双桥镇上办理准生证时要交200元,并且索要收据或凭据被拒绝。请书记为民做主,改变我家乡的面貌!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我国计生工作有关政策之规定,独生子女证办理及农村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享受独生子女补助,均是由计生部门负责,民政部门无此职能。
祁东县卫计局进行了查询和了解。《湖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湘人口发〔2005〕7号)明确,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是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合法夫妻: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 2.1973年以来,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3.本人及配偶曾经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4.出生于1933年1月1日(含本日)之后,到奖励年度12月31日之前年满60周岁。网民留言里反映的小孩是带养的,不符合上述第3条,因此不能享受独生子女补贴(80元/月)。
【网民留言】
徐书记,您好!我是一个常年不在家乡的人,我的家乡是常宁市三角塘山河村,我记得我在十年前都有公共汽车到我们村经过上下客,那时候公路都是尘土飞扬,都有公共汽车现在路也修好了,就只有一辆汽车而且很早就走,下午一两点回一趟就不开了,村民坐车大概六点终天没亮起床赶车,平时车上人还不算太多,如果过节,那人挤压在一起严重超员,安全都不要提了,现在我请求您:是否可以跟有关部门协调一下,让山河村民与附近村村民民能不能有公交坐,不哪么挤在一辆汽车上,让它们的安全多一份选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