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1月24日讯 认为移动公司月底清零上网流量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长沙消费者刘明将长沙移动公司告上法庭,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并未受到侵犯,一审判决消费者败诉。今天,刘明收到了二审判决书,长沙中院维持了原判。
法院认为,流量并非“物”而是服务计量,因此清零流量并不侵犯原告财产所有权。长沙移动公司提供标准资费与套餐资费不同的服务模式供刘明选择,不存在侵犯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的情况。
原告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消费者,应当知道包月流量是附有时间条件的,否则不可能提供优惠。结合其他证据,法院认为原告的权利并未受到侵犯,故维持了原判。对于此案的结果,刘明表示不服判决,会提出申诉。
■记者 潘显璇 实习生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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