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黑救护车”屡禁不止,整治查处又无执法依据,长沙市府审议并原则通过的急救管理条例或将终结混乱。同时加强120正规军的配备管理,健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体系,医院也应当接收120救护车送至的伤病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者延误。
华声在线1月8日讯 今后,“黑救护车”擅自以120急救中心、急救网络医院名义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将可能面临5-10万元的罚款。今日,长沙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长沙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根据程序,草案还将提交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现状】
查黑救护车无执法依据
据了解,目前,长沙市设有市120急救中心,负责城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设有15个急救网络医院,配备急救医生75名,急救车辆52辆;长望浏宁分别设立了县级120急救中心,共设有37个急救网络医院,配备急救医生178人,急救车辆67台。 虽然如此,但长沙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就是体系建设差距大。”长沙市政府法制办相关人士介绍,目前长沙市城区的急救站点数量不及武汉(仅1/2)和郑州(仅1/3)。农村115个乡镇,仅22家乡镇卫生院加入120急救网络,远不及国家标准(服务半径低于8公里或急救时间15分钟)。而且用于突发应急的特种急救车辆、急救艇均未配备。该负责人表示,“黑救护车”整治查处无执法依据,严重扰乱正常的医院医疗急救秩序;因相关部门责权不明,工作无据,直接影响急救工作的开展。
【网络】
5万人至少配一辆救护车
草案规定,长沙市建立以120急救中心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医院(以下简称急救网络医院)为主体、社会共同参与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体系。根据行政区域内人口数量、地域范围、经济条件等因素,应按每五万人口至少配一辆救护车的标准配备120救护车。
草案对急救网络医院的确定也作出了详细规定。草案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医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其确定为急救网络医院,统一向社会公布:设有急诊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中)医院;具备一定的综合救治能力;配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医师、护士和医疗救护员等(以下简称急救人员)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救护车(以下简称120救护车)和急救药品、设备及器械符合相关规定;具备完善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制度;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处罚】
“黑救护车”最高拟罚10万
草案还规定,急救网络医院应当服从120急救中心的统一指挥调度,规范开展院前医疗急救。120急救中心在收到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后,应当迅速发出调度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者延误。120急救中心、急救网络医院对身份不明或者身份明确但无力支付院前医疗急救费用的伤病员,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推诿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医院应当接收120救护车送至的伤病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者延误。
医院拒绝、推诿或者延误接收120救护车送至的伤病员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擅自以120急救中心、急救网络医院名义开展院前医疗急救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 曾力力 实习生 张雅鸿 朱子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