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湖南日报1月26日讯(记者 张斌)记者今天从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秘书处获悉,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就政协提案《关于推动湖南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议》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这件提案是由民盟湖南省委、农工党湖南省委、省工商联和省政协人资环委共同提交的。
徐守盛批示指出,民盟省委、农工党省委、省工商联、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经过广泛深入的调研,分析了我省土地流转的现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符合中央2015年1号文件精神,也是今年省委1号文件所要求的,希望相关部门研究吸纳,推动我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力有序流转。
近年来,我省农村除了普通农户之间自发进行的土地流转外,一些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经营大户也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流转,且规模和数量不断增大。提案人通过调研发现,我省农村土地流转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土地流转过程不规范、规模化经营程度不高、地方政府不当干预、农民观念难以改变等。
提案建议,坚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原则,抓紧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坚持“有法、有偿、自愿”及“三不准” 原则,不准改变原流转的农用土地的用途,不准改变农用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性质,不准在流转过程中损害到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培育农村经营主体,制定土地流转的鼓励和支持政策,使农民享受土地流转成果,如对经营达到一定规模的种植大户可设立专门的种植奖励专项基金;设立专项的贷款基金提供信贷支持;鼓励规模种植大户积极参加农业保险,并适当给予保费上的优惠。
提案建议,鼓励城市各种资源流入农村,增加农村土地流转的活力。积极引导城市的技术、人才、资金、管理向农村流动;鼓励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带技术、带资金回乡创业;大力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农村土地流转。
为了让失地农民有保障,提案建议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换社保+财政补助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开展土地流转社保试点,消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对进城落户的农民,应该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就业、就医、子女入学等社会服务待遇。
提案还建议完善管理与服务,使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让农民放心谋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