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湖南日报3月15日讯(记者 曹娴)省环保厅今日发布2月份我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月份我省环境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较1月份大幅上升22.3%,空气质量居前三位的城市为吉首、郴州和怀化市,居后三位的城市为衡阳、娄底和株洲市。
省环境质量监测中心站统计数据显示:2月份14个市州所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在32.1%至85.2%之间,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46.4%,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53.6%,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细颗粒物PM2.5。
与1月相比,14个市州所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上升22.3%,空气质量大幅上升。除常德下降外,其他13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均有不同程度上升,益阳市达标天数比例上升幅度最大。
与上年同期相比,长沙、株洲、湘潭、常德、岳阳和张家界等6个环保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有小幅下降,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下降11.1%。其余8个城市因去年按老标准实施,无可比数据。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2月份空气质量从好到差排名依次为吉首、郴州、怀化、益阳、永州、张家界、常德、长沙、湘潭、邵阳、岳阳、株洲、娄底和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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