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长沙市开展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型街头咨询宣传活动。图为建行湖南分行的工作人员在活动现场教市民识别假币。 记者 徐行 通讯员 熊艳玲 摄
核心提示
今年“3·15晚会”的主题是“消费在阳光下”,重点关注了投诉最多、消费者反映最强烈、对社会危害最大的消费侵权行为,如保健品骗局、网络诈骗等热点投诉事件。同时,晚会还增强了服务性,通过现场试验等互动,告诉消费者如何辨真识假、防范骗局,树立健康消费理念。
中央电视台“3·15晚会”从1991年举办至今已经历经25年,今年晚会的主题是“消费在阳光下”,倡导消费者、经营者、监管者依靠法制的力量,来共同打造更加透明、公正的消费环境。
今年“3·15晚会”重点关注投诉最多、消费者反映最强烈、对社会危害最大的消费侵权行为,如保健品骗局、网络诈骗等热点投诉事件。同时,晚会增强了服务性,通过现场试验、发布消费预警和“虚拟观众席”等新媒体互动,告诉消费者如何辨真识假、防范骗局,树立健康消费理念。
经过网络初选后,由2015年3·15晚会组委会评定,最终重庆爷爷维权团、王积英、马马江·艾山凯利地获得2015年“3·15”特别贡献奖。
【进口产品】
阿玛尼等品牌上黑榜
在今年的3·15晚会上还出现了日前很是火爆的马桶盖!进口产品质量一定比国产产品好吗?阿玛尼,MANGO等国际大牌登上质检总局黑榜!
2014年,全国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口服装中抽检出安全质量不合格货物1785批,总计118万件,货物价值1293万美元。不合格批次较多的,包括ARMANI、LAPERLA、芒果、AA美国服饰等品牌,它们主要是纤维成分与标识不符,色牢度、PH值、甲醛、偶氮等项目不符合我国强制性技术法规要求。
温馨提示:消费不能光看品牌,还要看质量。
【保健产品】
警惕不法商家忽悠老人
对于一些来路不明的保健品,老年人成为最易被骗人群。
72岁的王大妈,平时省吃俭用,为了健康,偏爱购买各种保健品,达30多个品种,投资近40万元,还从亲戚那里借了几十万。但这些所谓的药,大都没有任何批准文号,来路不明。王大妈怎么都不相信,保健品并没有给她带来健康,留下的除了一身的病痛,还有沉重的外债。
王大妈从哪里获得的这些保健产品?答案是健康讲座。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产品没有医疗器械批准文号。这些保健品一次一次让王大妈空欢喜。
那么骗子是用哪些骗术来骗老人的呢?第一招,洗脑营销:打着免费健康讲座的旗号,虚构夸大他们的病情。第二招,亲情营销:一见面就喊爷爷奶奶,哄着老人高兴。第三招,体验营销:拉着老人体验各种医疗器械。第四招,免费体检:打着免费体检的幌子,在体检报告上做手脚,吓唬老人掏钱治病。
【免费WiFi】
公共场所无密码WiFi很危险
央视3·15晚会还曝光了公共场所无密码WiFi的安全问题。
在晚会现场,主持人表示,自己能知道所有连入现场WiFi的观众手机信息。“现场,安卓系统319位,iOS系统207位,WP系统6位。”他还表示,他能知道所有手机装了什么软件。在现场的大屏幕上滚动了所有参与活动观众的个人邮箱。不光邮箱在大屏幕上滚动,连邮箱密码也被截获。
安全专家建议,为了保证个人信息安全,在公共场所尽量不要使用那些不需要密码的免费WiFi。尽可能使用商家提供的带有密码的WiFi网络。另外,在用手机支付账户或者发送邮件的时候最好关闭手机WiFi功能,使用手机的3G、4G数据流量进行操作。
■据央视
调查
“90后”大学生
网购易“中招”
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3月15日讯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日,本报联合人人网针对“90后”大学生开展了一次消费调查,共有6209人参与。
根据调查,61.5%的“90后”大学生在过去一两年间遭遇过消费欺诈,其中网购欺诈占到7成,包括游戏装备交易欺骗、虚假团购网站、二手交易欺诈、虚假网络兼职、冒牌化妆品、山寨名牌货、食品质量不合格等各种问题。不过,有53.8%的人表示并不会特别关注“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如遇到消费问题会立刻解决。
此外,69.2%的“90后”称遭遇到消费欺诈后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记者 黄京 通讯员 杨昕
现场
过期药
“以旧换新”
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3月15日讯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上午9时许,长沙市文明办、开福区文明委、湘雅路街道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在湘雅路老百姓大药房前坪共同举办了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活动现场,特别设置了过期药品回收置换活动。只要市民家中有过期药品,都可以来到现场“以旧换新”,不限药品的购买地点和种类。据悉,药房每年都会回收上十吨的过期药品并联合各地政府监督部门一起进行销毁。
■记者 彭可心 通讯员 李香
维权
一箱橘子21斤,能吃的不到5斤
记者介入,水果老板给换新的
提醒:买水果不要买带塑料包装的
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3月15日讯 “买一箱橘子,能吃的不到三分之一。”昨日,家住长沙市开福区洪山桥的黄先生拨打三湘都市报新闻热线96258求助。随后,在记者陪同下,水果店老板当即给他更换了一箱新柑橘。
3月14日,记者来到黄先生家中,看到了分开装的几个袋子。“分为全烂型、干瘪型,还有小洞导致腐烂型。”黄先生说,一箱橘子坏掉一二十个还能接受,可这也太离谱了。黄先生从地上拎起一袋橘子,“这是能吃的。” 通过电子称查看,不到5斤。
黄先生介绍,这箱柑橘是他花140元在毛家桥水果市场购买的,老板说有21斤。“我提出看下质量,老板说拆了包装不好出售。”在黄先生的坚持下,老板同意打开塑料包装纸让他查看。可当他检查完箱子表面一层时,便被老板制止了,“她说‘买水果又不是买小菜,老翻什么’,就开始帮我将橘子装袋。” 碍于男人的面子,黄先生没有再查看,便付钱走人。回家后,他倒出来一看,坏的占了大半。
随后,记者来到黄先生购买橘子的那家批发店,并没有看到用塑料纸包装的整箱柑橘,老板娘表示,“那些已经全部卖出去了。”现在店里没包装的都是刚进的货,很新鲜。当老板娘看到黄先生后便解释道,“尾季的水果难免如此”,并当场给黄先生更换了未包装的新柑橘。
该市场内一名多年经营水果生意的男子告诉记者,一箱能坏成这样只能怪他运气不好。“一般情况下,箱底和中间部分有些烂掉的属于正常。”男子告诉记者,整箱水果里面夹杂一些坏掉的,称重不去皮,或者在箱内添加其他物品增重,短斤缺两等,这些都是果品行业的潜规则。同时,他还建议市民购买水果尽量不要买带塑料包装的,如果想送人,可以购买后再让老板包装。
■记者 王智芳
纠纷
错把“打折”
设成“减价”
网店客服被判赔十万
网店客服人员错将“打折”设置成了“减价”,原本8.5折的产品变成了1.5折,致公司损失10万余元。近日,三湘都市报记者从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名客服遭公司起诉,被判赔损失。
21岁的吴婧(化名)是宁乡人,2013年8月开始在一家电子商务公司从事销售客服工作。去年“双十二”网购节吴婧错将两款“打折”促销的化妆品设置成了“减价”,一夜之间订单数量过万。次日,公司立即修改并停止了销售,但仍有大量订单已付款。公司只好逐个与买家进行沟通取消订单,但仍有197 笔已付款买家不愿取消,公司被迫发货,损失10万余元。
“这些订单中,长沙订单竟然占了近一半,其中多笔订单金额近万元。”该公司代理律师蔡振宇说,“公司觉得有可能是吴婧故意将价格设置错误,然后让朋友下单。”
最终,法院认定吴婧在工作中错误设置商品价格导致公司权益受损,赔偿公司在这次交易中造成的损失102671元。■记者 潘显璇 实习生 刘倩 通讯员 何鑫
连线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正式施行
为了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这部规章3月15日正式施行。该《办法》对消费者特别关注的,比如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欺诈消费者、利用合同“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以及预付款方式消费、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有关内容都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下一步,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依法行政,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便利的消费环境。■据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