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3月22日讯 地震发生后,怎么才能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今天,长沙市政府门户网公布了《长沙市地震应急预案》,从组织指挥、应急救援、信息发布、善后工作等方面,对地震应急进行了预先规划。
【指挥】
设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根据预案,长沙市政府设立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工作组,包括:
抢险救援组,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
群众生活保障组,由市民政局牵头;
医疗救治和疾病控制组,由市卫生局牵头;
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由市发改委牵头;
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由市地震局牵头;
社会治安组,由市公安局牵头;
救灾捐赠及涉外事务组,由市民政局牵头;
灾损评估组,由市地震局牵头;
宣传报道组,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
另外,组织成立地震应急专家组,为应急及救灾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
【应急】
分四级应急响应
按影响范围、损失程度等,地震灾害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其中:
一般(Ⅳ级):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
较大(Ⅲ级):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较重经济损失;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或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
重大(Ⅱ级):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或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
特别重大(Ⅰ级):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或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
【救灾】
减少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地震灾害发生后,指挥机构根据灾情和抗灾救灾需要,迅速恢复交通,必要时进行交通管制。
应急的原则是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具体措施包括:搜救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控制、安置受灾群众、抢修基础设施、防御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开展社会动员、加强涉外事务管理、信息发布、应急结束等。
对在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有失渎职行为,或谎报、瞒报、迟报、漏报灾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曾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