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党建“答卷”由党代表“打分”
——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系列报道之二
湖南日报记者 孙敏坚 通讯员 向海林
“郑书记,毛坝乡8个村的换届工作去年就已经结束,为什么到现在还有3个村没有配齐村支两委班子?”
“我承诺在4月底前把这几个村的村干部全部配齐到位,讲到做到!”
3月17日,在永顺县毛坝乡十二届四次党代会上,面对乡党代表胡尧的提问,刚到任2个月的乡党委书记郑岩清作出表态。胡尧在测评表上勾了“满意”后表示,要根据郑书记的“未来表现”来考虑“升降”等级。
这样的问答场景,如今在永顺县的30个乡镇党代会上每年都会如期出现。2013年,作为全省的县市区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单位,永顺县在30个乡镇全面推行党代会年会制,把县乡两级党代会5年一次改为一年一次。特别是自今年起,该县建立了乡镇党委委员和村级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将领导干部的党建“答卷”交给县乡两级党代表“阅卷打分”。
根据规定,所有乡镇党委委员和村党组织书记都要作为“考生”,在乡镇党代会上围绕党建工作进行述职报告,介绍党建工作成绩、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每个“考生”答完党建“考卷”之后,还接受“考官”党代表的现场“考问”。“考生”根据问题现场进行作答,“考官”听取了回答后,对答复从“很满意、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进行客观评价。乡镇党委和县直单位党委(组)“一把手”则需接受县党代表的提问和“打分”。
党代表的“打分”将作为综合测评结果写入个人年度考核材料,作为今后“选拔任用干部看党建”的重要依据和前置条件;而乡镇党委书记连续两年排名在前10位的,才有资格推荐评先评优;排名后3位的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党委(党组)书记,由县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排名末2位的将进行免职处理。
目前,158名乡镇党委委员和311名村级党组织书记进行了述职,接受评议。综合排名后3名的乡镇党委书记和3名县直党(委)组书记也接受了诫勉谈话,毛坝乡前任乡党委书记因党建工作不到位被调离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