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湖南省老龄办召开媒体通气会介绍,2013年,湖南省率先将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工作列入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截至当年底,全省一半以上的县市区已启动了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湖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办主任陈毅华介绍,下一阶段,将力争到年底实现“启动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的县市区达到95个以上,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达到40%以上”的目标。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是指对家庭经济困难、身体机能衰退需要他人照护服务的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接受养老服务提供支持的一种制度。
目前,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708.4万人,根据湖南省老龄委、省民政厅出台的《湖南省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意见》(湘老龄发〔2014〕3号)(以下简称《意见》),从2014年起,湖南将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直到2020年,逐步为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根据《意见》,2020年前,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应同时符合“年龄65岁及以上”、“低保对象”、“部分失能(生活自理能力)或完全失能”三个基本条件,符合条件的对象可由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补贴方式通过政府购买养老机构或养老服务企业、老年协会等单位和组织向补贴对象提供的服务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