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部分省份调整高校学费标准的情况,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21日表示,相关省份对高校收费标准的调整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调整节奏比较平稳。
目前,全国有9个省份调整了收费标准,分别是:天津、江苏、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贵州、宁夏;另外6个省份正在启动调整的相关程序,分别是:浙江、广东、山西、安徽、内蒙古、青海。
从学费涨幅来看,此次调整的学费涨幅多在20%-35%之间。 “根据目前比较通行的收费与家庭户均收入比来判断居民家庭分担高等教育费用实际承受能力的方法,9个省份调整后的学费标准一般专业在4000-6000元之间,艺术类专业在7000-12000元之间,基本在城乡居民可承受范围之内。”该负责人说。■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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