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 嘉)记者从食药监总局获悉,近日,食药监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防晒类化妆品监督抽检,发现3批次防晒类产品存在超限量使用防晒剂问题。
标称广东千叶惠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十长生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批次韩后清透倍护防晒乳液SPF30PA++检出水杨酸乙基己酯超标;标称北京爱博信化妆品商贸有限公司代理的1批次谜尚优护水嫩防晒霜检出4-甲基苄亚基樟脑超标。
据悉,水杨酸乙基己酯和4-甲基苄亚基樟脑均为化妆品中限用防晒剂。其中,在辽宁抚顺市小美人化妆品店采样的相关韩后防晒乳,防晒剂水杨酸乙基己酯浓度为8.21%,而在重庆市梁平县东方百货有限公司华祥店采样的韩后相关产品,水杨酸乙基己酯浓度为9.8%。根据2007年版《化妆品卫生规范》,该防晒剂在化妆品中的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仅为5%。
另外,在云南文山市佳佳美妆化妆品店采样的谜尚优护水嫩防晒霜,4-甲基苄亚基樟脑浓度为4.57%,超出了规范中4%的最高限值。资料显示,4-甲基苄亚基樟脑超量使用可能会干扰内分泌。
上述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代理)企业所在地北京市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核查。其中,经对标称生产企业和委托企业的现场核查,2批次标称韩后清透倍护防晒乳液SPF30PA++的产品为涉嫌假冒产品。
食药监总局要求各地经营上述不合格产品的商业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就地下架封存,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北京、辽宁、重庆、云南等省(市)食药监局核实后,依法督促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及时立案调查,彻底查清涉案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流向,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