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收购完优步的滴滴近日又惹上了官司。因“滴滴出行”在其官方微博中发布了关于“刘翔”的配图微博,刘翔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出行”运营公司)诉至法院索赔126万元。近日,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刘翔诉称,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在 “滴滴出行”官方微博中,先介绍刘翔赛跑成绩,后转而介绍“滴滴出行”软件,并使用了六幅刘翔肖像作为配图。
刘翔起诉要求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删除侵权链接及侵权图片,并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26万元。
目前,海淀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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