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春节将至,购物卡成了备受青睐的礼品,辗转于商场、官场、卡贩子之间,形成一条“循环”产业链。据媒体报道,2012年11月1日购物卡实名制新规并没有得到落实,反而显得有心无力,购物卡市场认“卡”不认“人”的现状使实名制流于形式。如何遏制购物卡乱象、刹住节日送礼风,成为改进作风的一道考题。
购物卡年前热销折射送礼不正之风
春节将至,购物卡成为备受青睐的礼品。记者在广东、广西、福建、江苏等地调查发现,一些送卡者用公款购卡,收卡者或直接消费,或转手套现,一张购物卡辗转于商场、官场、卡贩子之间,形成一条循环产业链。
节前旺季:购物卡回收速度赶不上卖卡速度
国家有关部门多次出台规定,严禁公款购买购物卡、代币券用于发放员工福利、人情往来。但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单位没有严格执行,购物卡成福利卡、送礼卡的现象依然突出。
由于购物卡“回收-销售”过程中多有回扣,一些企事业单位的采购者往往有利可图,增加了腐败空间。在南京新街口商圈周围,不少店铺打着“购物卡回收”的招牌,以九三到九五折回收,再以九五到九七折转手,利润丰厚。一些单位的采购人用公款前来购卡,发票多是开一些“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等名目。
礼品回收为什么这么火 ? “卡”不住的购物卡
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要求,购卡1万元以上须实名登记;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要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
对此,不少人通过“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相关规定。广州广百百货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透露,有些三五个人一起来办卡的,每张卡都不会超额,加起来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虚拟购物卡”受热捧 可个性定制任意面值
春节将至,购物卡成为不少单位发放福利和个人馈赠亲朋的首选,然而随着有关部门对实体购物卡管控的加强,一种网络“虚拟电子购物卡”逐渐走俏。
记者调查发现,这种“不记名、不限额、可转账”的购物卡存在监管空白,专家建议应尽快明确职责,防微杜渐,保证该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利益驱动:购物卡实名制有“名”无“实”
实名制形同虚设 购物卡腐败难遏
业内人士透露,购物卡实名制有“名”无“实”,主要是利益驱使助长不正之风。购物卡市场每年产生的巨额现金流相当于一笔巨大的“沉淀资金”,这些数亿元以上的资金,对商户是一大笔“无息贷款”,经营操作空间巨大。“如果拿去做投资,出现投资失误、资金亏损等情况,购卡人的权益将无法保障。”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送礼的人心态都是“送东西未必人家能喜欢,购卡送礼方便折现。”
商家购物卡实名制耍花招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在记者采访的6家商场中,在刷卡消费时只有民生百货会显示个人信息,其他5家均无任何“痕迹”。用一位工作人员的话说就是“这就相当于现金,谁捡了谁用”,记者以办卡人身份咨询办卡,为让记者安心,这位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这些填写的信息只有他们内部人员才能看到,每个月这些“信息本”会封存,信息非常安全,保密指数高。
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然而,在备案中,并未包含每个办卡单位或个人的信息提交,也就是说,只有在“东窗事发”的情况下,这些档案才能起到追根溯源的作用。对于防止腐败而言,不能起到实质性的预防监督作用。
购物卡实名制如何才能“名”副其“实”?
加强监管,扭转节日送礼不正之风
谢世诚认为,目前实名制购物卡的规定只限定了人们在预付费购卡层面的实名登记制度,若要实现对购物卡的有效监管,还需在使用环节实行实名制。
中山大学政务学院教授蔡立辉认为,在加强监督执法方面,应更多引入媒体和公众监督。对于已经查处的节日变相送礼等腐败行为,应及时公开,形成舆论震慑,在全社会形成对节日腐败的高压态势,扭转当前节日送礼的不正之风。
购物卡折现:刹刹不正之风
如何遏制购物卡腐败?专家认为,一方面税务、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购物卡销售、回收、套现的全过程监管,商务部门应加强发卡企业管理,工商部门应及时介入查处商业欺诈、保护消费者权益,公安部门打击违规倒卡行为等。另一方面要严查公款购卡行为,税务部门要加大企业账目的核实与发票查验,从源头堵住易发生的节前腐败。
“要防止一些单位节前突击花钱搞‘公关’,让专项预算更科学,明细更具体。”辽宁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新认为,对出具虚假发票、挪用公款购卡进行公款消费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强化党员干部的作风教育,以扭转当前节日送礼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