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11月13日讯(通讯员 黄靓)11月12日上午,衡阳县检察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县委副县级干部、县委第七督导组组长高孝益出席会议并对该院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总结点评。
会上,衡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晓春对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取得的主要成果进行了全面总结。自活动开展以来,衡阳县检察院院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2014年党建工作的中心任务、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该院62名在职党员,3个党支部全部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参与覆盖面达100%。该院党组在严格执行县委统一部署的基础上,立足于不同阶段的不同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整个活动“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截至目前,该院已完成整改工作任务的22项,正在整改的工作有10项,预计今年年底将全面完成。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该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思想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即: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与宗旨意识明显加强;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与精神风貌明显改进;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制度建设的长效机制得到初步确立。
会上,杨晓春检察长还就今后检察机关如何坚持群众路线、巩固教育活动成效作了进一步明确:一是要严肃思想认识,大力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二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运用活动成果推进中心工作;三是要坚持善始善终,切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县委第七督导组组长高孝益在会上充分肯定了衡阳县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同时希望该院从三个方面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一是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坚持不懈抓队伍管理;以重点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不懈抓成果巩固;以科学发展为目标,坚持不懈抓创新发展。
会议还对衡阳县检察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
会议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波主持。县委第七督导组副组长范长庚,组员仇志华、魏顺利,该院所有党组成员及全体党员、干警参加会议。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结束后,该院紧接着召开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集中学习会,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罗友顺以电教图片讲解方式,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