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站11月28日讯(通讯员 黄靓)以兑换加拿大币赚取差价为诱饵,三人精心设局,分别扮演信用社主任、司机、加拿大籍华人角色,骗得一风水先生现金97800元。近日,涉案人员罗某某、何某某、邓某某被衡阳县检察院以涉嫌构成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年初,犯罪嫌疑人罗某某、何某某、邓某某三人结成诈骗团伙,分别假冒某信用社主任、司机、加拿大籍华人身份,以低价兑换加拿大币为幌子流窜各地专门骗取当地看风水的人。2014年8月27日,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在衡阳县台源镇结识了风水先生刘某,为取得刘某的信任,罗某某谎称自己为衡阳县某信用社主任,准备在衡阳县工业园投资办厂,欲重金聘请刘某看风水。次日早晨,罗某某先将“加拿大华人”邓某某安排在西渡镇县三中附近的某信用社网点等候,然后与“司机”何某某一同将刘某接至西渡。当车行至县三中附近的某网点时,邓某某故意以信用社不为其兑换加拿大币为由在网点门口哭闹,罗某某见状,忙以信用社主任的身份将邓某某叫上车,并假装以1:6的比例与邓某某兑换一部分加拿大币,并称到信用社后可按1:7的比例兑付,引诱刘某上钩。刘某见有利可图,就将随身携带的以及从银行取得的现金共计97800元放在罗某某车上,准备与邓某某兑换加拿大币,接着罗某某骗刘某下车到信用社办理手续,等刘某下车后,罗某某等三人立马开车离开现场。事后罗某某等三人将从刘某那骗来的赃款瓜分。
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只有国家外汇管理局授权的银行才能开展外币兑换业务,个人从事外币兑换活动属违法行为,而且个人开展的兑换外币业务,绝大多数都与“骗”有关,市民切莫被小便宜砸昏头脑,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