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站12月4日讯(通讯员 向伟香)“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弘扬宪法精神、遵守宪法规定、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建设而努力奋斗。”12月4日上午九点,衡南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在县政府广场庄严宣誓,决心为法治建设而奋斗。
2014年12月4日,是国家第一个宪法日,同时也是第十四个法治宣传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向宪法宣誓,代表着宣誓人内心的认同,可约束宣誓官员的良心,同时宣誓也是公开的,是向公众表态,这是宣誓人向公众做出的承诺,虽然宪法宣誓制度看起来只是一种形式,但却可以通过这种仪式化的程序,强化人民赋予的权力、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赋予一种崭新的时代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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