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站12月5日讯(通讯员肖喜伟 谭宏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今天是首个国家宪法日,衡南县委、县政府在县政府会议中心隆重召开了我县首个宪法日活动动员暨全体政法干警宣讲会议。8时许,衡南县人大副主任邓中文宣布会议开始,会议主要强化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准确宣传解读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等核心内容。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社会上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宪法以及与普通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联的法律法规。衡南县人大主任邱清燕发布了重要讲话。
宪法是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宪法宣传日活动仅仅是开始,更重要的是各单位、各公务人员将宪法精神落实到工作、生活中的每一处。衡南县检察已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宪法精神拟定了多项内部活动,正在按计划展开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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