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站12月18日讯(通讯员 祝艳华 吴欢 谢舟)犯罪嫌疑人是否叫项某?为何根据供述无法取得其家属联系?带着疑问,12月17日,耒阳市检察院办案干警对项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进行事实调查,成功纠正该犯罪嫌疑人冒用他人姓名案件,还原被告人真实身份,将其绳之以法。
经审查,项某,系江西省贵溪市人,户籍所在地:江西省贵溪市滨江镇江北村项家族。2013年12月11日晚23时许,项某在家中看电视,梁某及莫某等三人从酒吧出来后来到项某家,梁某从身上拿出毒品,并在项某的家中自制一个简易的吸毒工具,于是,该四人便在项某的家中吸食。表面看来,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提起公诉,但承办人谢舟发现该案存有一个问题——“犯罪嫌疑人是否叫项某”?带着这个疑问,承办人展开调查,发现根据犯罪嫌疑人项某的供述和案卷材料根本无法与其家属取得联系,且其女友唐某也不知其真实住址与父母情况。根据以上两点,该院承办人立即审查案卷材料,对犯罪嫌疑人项某进行提审。在提审时,发现项某供述其是江西省鹰潭市人,但户籍证明证实项某系江西省贵溪市人。据此,承办人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查实犯罪嫌疑人的真名叫“龙某”,曾在湘潭市涉嫌团伙盗窃案,隐姓埋名,后侦查机关将本案移送湘潭市公安局并案处理。
耒阳市检察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承办的案件经得起历史的考验。正是这种正确的执法理念激励着该院公诉部门干警察微析疑,才使得龙某的遗漏罪行得到了及时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