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证据为依据,尊重法律事实,不违背生活常识
华声在线衡阳4月20日讯(通讯员 谷洁琼 邓焰辉)4月17日,中南大学法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省院公诉三处副处长陈文曲应耒阳市检察院邀请到该院授课,详细讲解了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检察机关应当树立的事实观。
陈文曲详细讲解了现代诉讼的本质、依靠证据的事实,深刻剖析了为何现代司法日益呈现为一种规范理性的化解纠纷的交往平台,生动讲解了客观、主观、规范三个世界与交往的理性。他从实际案例出发,讲述诉讼是一个理性沟通平台,一个摆事实,讲道理,必须尊重法律事实,即立足实践,以事件本体为认识基础,以证据为认识手段,追求现实真实,不纠结于客观真实,兼顾价值,不违背常识的理性事实观。
会后干警们表示,将在以后的诉讼活动中,更加注重事实和证据,以规范的司法行为回应群众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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