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4月28日讯(通讯员 肖媛元 李玉霞)男子刘某向人追要千元债务,对方提出一起盗窃,赃物归他,他同意了。就这样,不仅钱没追回来,还因入室盗窃进了监狱。近日,被耒阳市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起诉的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跟着欠债人去盗窃
2014年5月,刘某在家门口附近遇上了欠他一千多元未还的欧阳某。“我今天要去开工(盗窃),要不你和我一起去?偷来的东西归你,用来抵我欠你的钱?”欧阳某对刘某说。刘某想了想,觉得可行。
欧阳某为方便行事让刘某去租辆小车,两人约好目的地为某家属楼后,欧阳某便骑着摩托车先行离开。刘某随后到了该家属楼,找到欧阳某的摩托车,就近等着他出来。
见人久不露面,刘某耐不住性子便进了家属楼找人。很快,他看到欧阳某正在一户一户地试着撬门,试到三楼一户人家时,顺利地撬开了房门。
两人简单分工后便摸进了房间,欧阳某在客厅里搜寻有价值的财物,刘某则悄悄潜入卧室。
追债不成反被抓
“抓贼啦!抓贼啦!”刘某刚拿起放在卧室桌上的提包,却被女主人发现了,刘某抓着包忙朝门外跑,欧阳某也拎着些烟酒抢先逃了出去。
先跑出去的欧阳某启动租来的小车,试图接应刘某,但刘某刚将手里的提包丢进车里,还没来得及上车就被追上来的女主人死死拽住,无法逃脱,附近建筑工地的工人听见有人叫抓贼也连忙追了过来。见此情景,欧阳某顾不上等刘某上车,连忙开车逃离现场。
经调查,刘某此前曾有盗窃记录,在刑罚执行完毕的五年内,再次实施盗窃,作为累犯应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