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5月28日讯(通讯员 贺琳)现在电话诈骗的花样不断翻新,骗子进行设套行骗,不料等待骗子的还有一群“大盗”。日前就有一群小团伙专门以办卡卖卡然后“掐卡”的方式实施盗窃,涉案金额15万余元。5月22日,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对此5人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赵某,37岁,绰号“武警”,在北京电影学院门口应聘群众演员时偶然获悉“掐卡”的“财路”,即开户人使用本人的身份信息到银行办理银行卡、设置电话、网络查询密码后,以40-120元不等的价格通过中介人出售,通常买卡人都是用于洗钱和实施诈骗的不法分子。开户人则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实时查询,一旦发现银行卡上有资金到账,便立即将银行卡挂失,这样实际持卡人手里的卡就宣布无效。办卡人可以重新到银行补办一张银行卡,将不法分子的赃款取出据为己有。
2014年4月份的一天,赵某将这一“发财”方式告诉了鄂某、宋某,并约定:由鄂某、宋某唆使他人办卡并联系出售,办银行卡时要设定与电话卡绑定一起,所办银行卡的卡号、电话查询密码等信息告诉赵某,由被告人赵某对这些卡进行监控,一旦有钱则由鄂某、宋某通知开户人到银行挂失并提现。三人自己并唆使朋友、亲戚共办理了30余张银行卡卖给他人,小团伙壮大至5人。
于是,赵某伙同其余4人采用上述“掐卡”方式开始实施盗窃。
2014年10月17日,居住在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的被害人袁某在接到号码为“10000”的电话,对方以袁某欠话费为由帮袁某将电话转给一个自称是姓杜的警官。“杜警官”以袁某涉嫌一起洗钱案为由将袁某的697400元从银行卡中骗走。其中一笔20万元的款项转入被告人宋某女友的工商银行卡账户中。10月下旬,被告人赵某通过电话银行查询到某工商银行卡账户中被汇入了钱,遂与鄂某、宋某在出租屋内商议后,一同将该工商银行卡挂失,并在当月30日将银行卡中的10万元取出。得款后,三人均分赃款,各得33000,剩余的钱用于吃饭等共同开销。
2014年11月20日,一持卡犯罪分子假冒衡南县消防大队的工作人员谎称有工程给被害人陈某做,骗取陈某的信任,利用陈某想做工程的心理,要求其帮忙汇一笔单位采购不锈钢床的款项。于是陈某分两笔将135780元钱汇入指定账户,其中55800元钱汇入到宋某办理的卡号为6228 4800 1836 1883 475的农业银行卡中。次日,被告人王某通过网上银行查到被告人宋某的农行卡上被汇入55800元后,便立即告知了小团伙中其他人,于是安排宋某连夜赶到北京到银行补卡取钱。次日上午,宋某到北京市大兴区农业银行将卡上的55800元取出。后被告人赵某按事先约定的比例与王某、宋某、鄂某和江某将进行分配。案发后,赃款均已由警方发还给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