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5月29日讯(通讯员 谷洁琼 曹蓓)女子黄某利用支付宝转账,骗取黄某及其家人财物67772元,年仅22岁的黄某涉嫌诈骗罪,5月26日,被耒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悉,2014年3月,黄某和刘某在深圳旅游时相识,并互留QQ号。2015年1月,黄某在QQ空间称其想去日本旅游,欲寻找同行者,刘某看到后就联系黄某想一同前去。黄某谎称去日本旅游要求个人银行存款需要达到五万元以上,刘某讲自己不满足这个条件,黄某就谎称自己有个叔叔在深圳国旅,可以帮刘某办理去日本旅游的相关手续。
2015年1月,黄某对刘某说购买机票需要2000元,2015年1月15日和16日,李某用自己的华融湘江银行卡各汇了1000元,共计2000元到黄某的农行卡。
2月2日,刘某按黄某的要求存了10000元在自己的建行卡里作为保证金,同时,黄某用刘某的身份申请了一个账号为13570804832的支付宝,并将李某建行卡绑定在该支付宝里(黄某用刘某身份申办支付宝并把其建行卡绑定至该支付宝的事李某并不知情),随后黄某又将刘某的建行卡申请开通支付宝快捷支付(不要卡的密码,可在网上转账),刘某的手机接到一条开通快捷支付的验证码短信,黄某谎称要存一元钱到刘某的建行卡,试试该卡是否能用,利用这个谎言,黄某将刘某接受到的短信验证码骗到手,并成功将刘某的建行卡开通了快捷支付,黄某轻而易举掌握了该卡的快捷支付。
2月4日,黄某将刘某建行卡内的1万元通过账号为13570804835的支付宝使用快捷支付的方式分两笔(每笔5000元)转到自己账号为869****26@qq的支付宝里,然后再将这一万元转到自己的工行卡,刘某收到银行短信后,问黄某原因,黄某谎称被其叔叔的旅游公司转去作为保证金了,到时候会退还,刘某信以为真。
2月14日,黄某告诉刘某保证金不够,需要再打5000元进刘某的建行卡里,刘某马上存了5000元到自己的建行卡,当天,黄某用同样的方式将5000元转到自己工行卡。
2月16日,黄某说保证金不够,又用同样的手段诈骗刘某2000元。李某告诉黄某说其母亲与妹妹也想去日本旅游,黄某要求刘某存5946元到刘某持有的建行卡内作为购买前往日本的机票费用。
2月27日,刘某存5946元进自己的建行卡,当日,黄某用同样的方法将钱转到自己的工行卡,黄某说要办理签证需要1826元,黄某用同样方法骗取了刘某1826元。过了几天,黄某告诉刘某去日本旅游需要缴纳3.6万元保证金,刘某先后汇了1.6万元和2万元到自己建行卡。
3月18日,黄某以同样方法将钱转到自己卡里。
4月20日,黄某以到日本旅游需日元为由,刘某汇5000元到黄某卡里。之后,刘某催黄某办签证,黄某称签证已办好。
5月4日,黄某与刘某约好在深圳见面并乘飞机前往日本,当刘某与其母亲及妹妹按约定时间到达深圳后,黄某在电话中谎称自己生病无法前往日本,不与刘某见面。此时,李某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
检察官提醒,骗子用花言巧语骗取到受害人的短信验证码,就能为所欲为,即可将受害人的银行卡用快捷方式转账,又可以修改支付宝密码,还可以修改绑定手机号码,不要向任何人泄露自己手机验证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将自己手中的信息提供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