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7月10日讯(实习记者张超 通讯员 肖媛元 蒋瑞)“我有亲戚也是单身,可以为你牵个线,有没有兴趣见个面?”7月9日,被耒阳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起诉的以介绍对象为名行诈骗之实的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
2014年11月的一个下午,段某在衡阳城区随手招了一辆摩的到火车站附近去,途中与司机凌某攀谈了起来。通过短暂聊天,段某得知凌某未婚且没有女朋友,便动起了歪脑筋,“热心”地要为他介绍对象。见段某如此热心,凌某开心地答应了下来,并相互留下了联系方式。
第二天晚上,段某找到凌某,将女方照片(实为街边随意偷拍而来)给凌某看,并介绍了一些与女方有关的事情。段某还告诉凌某,说过几天带他去与女方见个面,要凌某准备1000元作为见面礼,凌某都同意了。
过了4天,段某叫凌某买了些水果并带上钱去自己家与女方见面。午饭过程中,一个女子找到段某,简单说了几句后便离开了。随后段某告诉凌某,称刚才那个女子就是女方的母亲,说女方现在暂时不在家,不过对方母亲还挺满意他的,让凌某将1000元的见面礼给自己,由自己转交给女方母亲。
因与女方“母亲”见了面,见过了女方的照片,又知道段某家所在的位置,凌某没有多想便将钱交给了段某。当晚,段某又到凌某家中商量礼金的事情,并称按照当地风俗是需要给3、4千元左右礼金给女方,第二天早上又说女方要6888元礼金,这些要求凌某都一一答应了。
次日,凌某带着6888元彩礼钱与段某乘车再次来到了淝田乡去接女方。“要不你先将彩礼钱交给我,我去带那个女的过来,免得两人成不了觉得不好意思。”凌某想了想,觉得可行,便将6888元红包交给了段某,然后下了车,却不料没过多久段某也下车返回了衡阳。凌某在原地等了一个多小时依然没有等来段某,觉得不对的他拨打段某手机,发现关机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
最终,段某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帮他人介绍女朋友需要见面礼及彩礼钱为由,骗取他人钱财7888元,被耒阳市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检察官提醒:以介绍对象为名骗婚、骗礼金的案件屡见不鲜,大多是利用个别男青年急于找媳妇的心理而导演的骗局。因而,要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陌生人的花言巧语不可信,钱财更不能轻易交给对方,以免上当受骗。